、物色过程严格保密原则,不能让周围人看出任何活动过程痕迹,不留任何疑点。
二、在特定时间段里,“执行人”必须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不在中国原则,预防万之万。
三、不向宋坤报告“执行人”情况原则,万情况恶化,不能让宋坤受到这个方面牵连。
叶红军感到
周丽,后来才认识高天海,据说那位港商曾是周丽未婚夫,周丽财产也是港商给。
言者无意,听者有心。叶红军从“华侨大学生互助会”名单里查出周丽在北京和格拉茨两处地址,立即往国内打电话请北京朋友解周丽家庭背景,同时亲自去格拉茨调查周丽财产状况,从而进步解到:周丽父母都是普通工人,家境并不富裕,而周丽却在格拉茨以二十六万美元买下套房子,二十万美元买下家餐馆。
叶红军冷静分析情况之后认为,田玉青已经不重要,应该把文章直接做到高天海身上,拿到制服高天海证据,他把情况和想法打电话告诉宋坤,并提出个要求:找个相关借口接触田玉青,解内幕,套取证据。
宋坤只讲句话:虚构个比高天海更有地位、更有黑钱、更需要安全操作移民生意。
叶红军经过精心策划,虚构个神秘故事,第次见田玉青就给他万先令定金,可谓背景不小。田玉青为证明自己万无失,列举许多实例,讲出很多情节、数字。叶红军以万先令代价掌握高天海出资移民周丽全部内幕,从而也得知,那位所谓“港商”其实不过是田玉青位老乡。
至此,宋坤已经拿到与高天海直接对话王牌。但事情发展到这个程度,也变得复杂。宋坤经过再三考虑,决定放弃这次竞争装修工程机会,留着这张牌等以后有条件时再派用场。这个决定基于三个原因:、,bao露叶红军,使他在海外不好做人。二、叶红军有可能因此受到报复,失去人身安全。三、赤裸裸地去敲诈乃小人之举,不够君子之度,从人格上不能使心理平衡。
这件事就这样过去,但无意中却给王海、孙刚不久后出国铺平道路。
转眼几年过去,叶红军也从奥地利移居到意大利,好像罗马“风水”对他更好点。随着时间推移和人事变迁,无论高天海再发生什事,再也不会有人将“叶红军”与“高天海”这两个名字联想到起。
回忆往事,审视眼前,叶红军感到如果当年调查高天海只是点小聪明话,那这次物色“执行人”则需要更严谨思维、更准确选择、更周密策划。这是锤定音决定性之举,也是把良心交给上帝性命赌博,容不得有丝毫失误。
叶红军反复研究宋坤制定关于物色“执行人”六项条件,他认为,现有六条是不够,结合实际情况来看,还应该增加三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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