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第二学年回校时候,威廉·斯通纳才明白自己为什来上大学。
到大学二年级时候,他已经是校园里大家都熟悉身影。他年四季都穿着那套不变黑色平绒套装,白衬衣,系着领结,手腕从外套袖口里伸出来,裤子在腿上难看地飘荡着,好像那套制服以前是别人穿过。
随着雇主越来越懒惰,他干活时间不断增加,而且晚上还要在自己房间花很长时间做布置作业;他已经着手又轮学习内容,这将让他获得农学院理学士学位。第二学年第个学期,他要学两门基础科学,门农学院土壤化学课程,门差不多要求所有大学生都要修课程——个学期英国文学概论。
最初几个星期过后,理工课程没有碰到多大困难;有太多事情要做,太多东西需要记忆。土壤化学课总体上他还很感兴趣;他从来没有想到过,那些黄褐色土块,他有生以来大部分时间都在打交道土块,看上去远不是那回事,他开始隐隐约约发现,自己不断增长土壤知识,等回到父亲农场后或许会有用。可是,必修英国文学
时候,两口子怒气冲冲地看着。
“早上给牲口喂吃喂水喝,让猪出来休息休息。”弗特吩咐道,语速很快。
斯通纳茫然地看着他。“什?”
“这就是要你早上干活儿,”弗特说,“上学之前干完。然后,晚上再喂食,放猪,收鸡蛋,挤奶。有工夫再劈柴火。周末时候,干啥你就帮着干。”
“好,先生。”斯通纳回答道。
弗特仔细端详他片刻说,“大学。”然后摇摇头。
就这样,为九个月食宿,他要给牲口喂水,喂食,放猪,收鸡蛋,挤奶,劈柴。还要耕田犁地,挖残根(冬季时候还要破开三英寸深冻土),要给弗特太太搅拌黄油,木棍在奶水中上下翻腾时候,她飞快地摆动着脑袋,面带严厉首肯表情看着斯通纳。
斯通纳住在楼上间当过储藏室房子里,唯家具是张黑色铁制床架,边框都塌软,支撑着张单薄席子,还有张桌子,上面放着盏油灯,还有把靠背椅,胡乱放在地板上,还有只他当书桌用大箱子。冬天,他唯能够获得热量就是从楼下房间里透上来热气;他用分给自己破被子和毯子裹住身子,然后在手上哈着气,这样翻书时不至于割到手。
他在大学做功课完全就像在农场干农活——全心全意,兢兢业业,既谈不上愉快也没有多大痛苦。第学年结束时候,他分数平均在B略微偏下。他很高兴,不是很低,也不在乎不是特别高。他感觉自己学到很多以前从不知道东西,可是这对他来说只是意味着到第二学年,他可以做跟头年样。
大学年级结束后那年夏天,他回到父亲农场帮着种庄稼。有回,父亲问他是不是喜欢学校,他回答说挺好。父亲点点头就不再提这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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