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时读萧伯纳剧本《巴巴拉少校》,有场戏给留下深刻印象:工业巨头安德谢夫老爷子见到多年不见儿子斯泰芬,问他对做什有兴趣。这个年轻人在科学、文艺、法律等切方面无所长,但他说自己有项长处:会明辨是非。老爷子把自己儿子,bao损通,说这件事难倒切科学家、政治家、哲学家,怎你什都不会,就会个明辨是非?看到这段文章时只有二十来岁,登时痛下决心,说这辈子干什都可以,就是不能做个无所能就能明辨是非人。因为这个缘故,成沉默大多数员。年轻时所见人,只掌握些粗浅(且不说是荒谬)原则,就以为无所不知,对世界妄加判断,结果整个世界都深受其害。直到年登不惑,才明白萧翁见解原有偏颇之处;但这是后话——无论如何,萧翁这些议论,对那些浅薄之辈、狂妄之辈,总是种解毒剂。
萧翁说明辨是非难,是因为这些是非都在伦理领域之内。俗话说得好,此人之肉,彼人之毒;件对此人有利事,难免会伤害另个人。真正君子知道,自己见解受所处环境左右未必是公平,所以他觉得明辨是非是难。倘若某人以为自己是社会精英,以为自己见解定对,虽然有狂妄之嫌,但他会觉得明辨是非很容易。明萧翁这重意思以后,很以做明辨是非专家为耻——但这已经是二十年前事。当时是年轻人,觉得能洁身自好不去害别人就可以。现在是中年人——个社会里,中年人要负很重责任:要对社会负责,要对年轻人负责,不能只顾自己。因为这个缘故,开始写杂文。现在奉献给读者这本杂文集,篇篇都在明辨是非,而且都在打自己嘴。
伦理问题虽难,但却不是不能讨论。罗素先生云,真正伦理原则把人人同等看待。考虑伦理问题时,想替每个人都想遍是不可能事,但你可以说,这是得之见,然后说出自己意见,把是非交付公论。讨论伦理问题时也可以保持良心清白——这是最近体会,但不是打破沉默动机。假设有个领域,谦虚人、明理人以为它太困难、太暧昧,不肯说话,那开口说话就必然是浅薄之徒、狂妄之辈。这导致种负筛选:越是傻子越敢叫唤——马上就要说到,这些傻子也不见得真傻,但喊出来都是傻话。久而久之,对中国人名声也有很大损害。前些时见到个外国人,他说:听说你们中国人都在说“不”?这简直是把们都当傻子看待。很不客气地答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你认识中国人都说“不”,但不认识这样人。这倒不是唬外国人,认识很多明理人,但他们都在沉默中,因为他们都珍视自己清白。但以为,伦理问题太过重要,已经不容顾及自身清白。
伦理(尤其是社会伦理)问题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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