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沃尔案对他来说毫无意义。贝克斯希尔案令他震惊——哎呀,那个时间他自己刚好就在那里!随后是彻斯顿案和各家报纸铺天盖地宣传。安德沃尔发生ABC案时他在那里,贝克斯希尔发生ABC案时,他也在那里,现在又有起谋杀案发生在附近……三起谋杀案,每次他都在现场。饱受癫痫之苦人通常会有记忆空白,有时候他们会忘自己做过什……要记住,卡斯特是个紧张兮兮、神经高度过敏,而且极易受他人影响人。
“接下来,他收到去唐卡斯特指令。
“唐卡斯特!下起ABC案将发生在唐卡斯特。他肯定感觉这是命中注定。他丧失勇气,想象房东太太用怀疑目光看他
让封收信地址是苏格兰场刑事调查科信误投!所以必须是个私人地址。你选择,是因为有相当知名度,而且肯定会把信交给警方——此外,你这个思想狭隘人喜欢看个外国人出丑。
“信封上地址你写得很聪明——白港——白马,这是很自然笔误。只有黑斯廷斯能敏锐到无视细微之处,而是直接关注显而易见事实!
“你当然是故意把信寄错!只有在你平安离开犯罪现场后,警察才能开始搜捕。你哥哥晚上散步习惯给你提供可乘之机。ABC案所带来恐惧成功地主宰大众想法,没有个人想到凶手可能是你。
“只要你哥哥死,你目就达到,所以,你也不想再去杀人。另方面,如果谋杀案毫无缘由地终止,就会有人对真相产生怀疑。
“卡斯特先生,那个给你打掩护人成功地扮演个隐形人角色——因为他太不起眼——以至于到那个时候为止,没有人注意到同个人在三起谋杀案现场附近出现过!令你恼火是,甚至连他去过康比赛德事都没有人提起过。这件事已经被格雷小姐完全抛在脑后。
“向胆大包天你决定再干场,而且这次必须对作案地点大肆宣传。
“你把行动地点定在唐卡斯特。
“你计划非常简单。你当然会去犯罪现场。卡斯特先生也会得到公司指令去唐卡斯特。你计划就是跟着他并伺机下手。切都很顺利。卡斯特先生去家电影院。事情很简单。你找个离他不远座位坐下来。当他起身要走时,你也准备离场。你假装摇摇晃晃地走路,然后弯下身,刺死前排那个正在打瞌睡人,偷偷把那本ABC放在他膝盖上,在漆黑过道里,你故意狠狠地撞下卡斯特先生,在他袖子上擦擦刀,然后把刀悄悄塞进他口袋里。
“你根本不想费心去找个名字是D开头受害人。随便杀个就行!你判断——你想得没错——这会被认为是误杀。不远地方肯定有某个观众名字是D开头,大家会认为你本来想杀是那个人。
“现在,朋友们,们从假ABC,也就是卡斯特先生角度来考虑这个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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