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你还记曾经强调过两个事实吗?先不说第个,第二个是什?”
“重要事实是英格尔索普先生衣着很独特,有大把黑胡子,还戴眼镜。”引用他话。
“完全正确。现在假设有人想冒充约翰或者劳伦斯,容易做到吗?”
“不容易,”若有所思地说,“当然个演员——”
但是波洛冷冷地打断话。
他证据是模糊和难以确定,那就很难反驳。不过,罪犯过于急躁,那张网拉得太紧,以至于个疏漏就能放走英格尔索普。”
沉默。过两分钟,波洛接着说:
“们来看看这件事。假设们说这儿有个人准备毒死他妻子。就像俗话说,靠耍小聪明过日子。由此看来,他是有些小聪明,不完全是个笨蛋。那,他是怎准备?他大胆地去村子里药店用自己名字买士宁,还捏造个必定被证明是荒谬关于条狗故事。那天晚上他没有下毒。不,他直等到和妻子大吵架之后,这样全家人都知道,并且自然而然地全都怀疑他。他没打算辩护——连借口都没有。他还知道药店店员肯定会说出这个事实。呸!可不相信有人会这白痴!只有疯子想绞死自己,才会这干!”
“还是——不明白——”开口道。
“也不明白。跟你说,朋友,很迷惑。——赫尔克里·波洛!”
“为什不容易冒充?会告诉你,朋友:因为他们俩脸刮得都很干净。为成功地在大白天扮成这两个人中个,需要具有演员天赋,还要有相似脸部轮廓。但是说到阿尔弗雷德·英格尔索普,情况就全变。他衣服、他胡子,还有挡住眼睛眼镜——这些都是他外表惹人注目地方。那,罪犯第本能是什?转移自己嫌疑,不是吗?最好办法是什?把嫌疑扔给别人。在这种情况下,他得预备好个人。每个人都倾向于相信英格尔索普先生是有罪,他受到怀疑也是意料之中事,但是,为让事情更有把握,就要有确凿证据——比如他真去买药,而且,扮成像英格尔索普先生这样外表独特人并不难。记住,年轻梅斯从来没有真正地跟英格尔索普先生说过话,他怎会怀疑这个穿着他衣服、长着他胡子、戴着他眼镜人,不是阿尔弗雷德·英格尔索普?”
“也许是这样,”被波洛口才给迷倒,“但如果那样话,
“但如果你相信他是清白,你怎解释他买士宁?”
“很简单,他没买。”
“可梅斯认出他!”
“请原谅,他看到个像英格尔索普先生人,长着黑胡子,戴着眼镜,穿着同样引人注目衣服。他无法认出个可能只在远处看见过人,因为,你还记得吧,他来村子里才两个星期,而英格尔索普太太主要是在塔明斯特库特药店取药。”
“所以你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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