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
“已经和他决斗过三次,”英国人说,“第次用手枪,第二次用剑,第三次用双手长剑。”
“那几次决斗结果如何??
“第次,他打断胳膊。第二次,他刺伤胸部。第三次,他给留下这个伤疤。”英国人翻开他衬衫领子,露出处伤疤,疤痕还是鲜红,证明这是个新伤。
“所以跟他有不共戴天之仇,他定会死在手里。”
“但是,”那位密使说,“据看来,您似乎不能杀死他呀。”
“噢!”英国人说,“天天都在练习打靶,每隔天,格里塞要到家里来次。”
来客想打听事情已完,说得更确切些,那个英国人所知道事情似乎尽止于此。警察总监使者站起身来告退,向威玛勋爵鞠躬,威玛勋爵也按英国人礼数硬梆梆地还他礼。当他听到大门关上声音时候,他就回到卧室里,手扯掉他那浅黄色头发、他那暗红色髭须、他假下巴和他伤疤,重新露出基督山伯爵那种乌黑头发和洁白牙齿。至于回到维尔福先生家里去那个人,也并不是警察总监密使,而是维尔福先生本人。检察官虽然并没有打听到真正令他满意消息,但他已安心不少,自从去欧特伊赴宴以来,他第次安安稳稳地睡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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