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柔和,”阿尔贝说道,“那在罗马至少还要住六个星期。崇拜罗马,而且对于考古学向很感兴趣。”
“喂,再多来两三次这样奇遇,看你就很有希望成为皇家学会会员啦。”
无疑阿尔贝很想严肃地讨论他加入皇家学会资格问题,但这时侍者来通报说晚餐已经准备好。阿尔贝浪漫经历并没有影响他胃口。他赶紧和弗兰兹同入席,准备把这场讨论留到晚餐以后。用完晚餐,侍者又来通报说基督山伯爵来访。他们已经有两天没看见他。派里尼老板告诉他们说,他到契维塔-韦基亚办正经事去。他昨天傍晚动身,小时前才回来。他真是个可爱人。不知道他究竟是勉强克制着他自己呢,还是时机尚未到来,唤醒已经有二、三次在他感伤谈话中反映出来刻薄禀赋,总之,他神态非常安闲。这个人在弗兰兹眼中是个谜。伯爵定看出来认识他,可是他却从不吐露个字表示他以前曾经见过他。弗兰兹呢,他虽极想提下他们以前那次会晤,但他深恐经提起,会引起对方不高兴,而对方又是这样慷慨地招待他和他朋友,所以他也只能只字不提。伯爵听说这两位朋友曾派人到爱根狄诺戏院去定包厢,而没有定着,所以,就把他自己包厢钥匙带来,这至少是他这次访问表面上动机。弗兰兹和阿尔贝推托番。说恐怕会影响他自己看戏,但伯爵回答说,他要到巴丽戏院去,爱根狄诺戏院那间包厢要是他们不去坐,本来也是空着不用。这说明使两位朋友接受这盛情。
弗兰兹已渐渐习惯伯爵那苍白脸色,他第次看见他时候,那种苍白确给他留下极其深刻印象。他不得不承认他脸上那种严肃美,那种美惟缺点。或更确切地说,其主要特征,就在于那种苍白。真可谓拜伦诗里主角!弗兰兹不但每次看到他,而且甚至每次想到他时候,就禁不住要把他那个令人生畏脑袋装到曼弗雷特肩膀上或勒拉头盔底下去。他前额上有几条皱纹,说明他无时无刻不在思索着件痛苦事;他有双锋芒毕露眼睛,似乎能看穿人心,从他那高傲爱嘲弄人上唇里说出来话,有种特殊力量,能把他所说话印入听话人脑子里。伯爵并不年轻。他至少已有四十岁,可是,他很能左右他现在所结交这两个青年。事实上,伯爵除象那位英国诗人所幻想出来角色以外,他还有种吸引力。阿尔贝老是唠叨说他们运气好,能遇到这样个人。弗兰兹却没有那样热情,伯爵也对他显示出个个性倔强人通常所有那种优越感。他几次想起伯爵要去访问巴黎那个计划,他毫不怀疑。凭着他那种怪僻个性,那副特殊面孔和那庞大财富,他定会在那儿轰动时,可是,当伯爵到巴黎去时候,他却不想在那儿。
那声过得很平淡,象意大利戏院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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