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嫁人,在印度生女儿。费拉戴尔菲亚孀居以后,带着女儿伊莱莎旅居法国。在法国,伊莱莎在母亲怂恿下嫁给位法国贵族。这位贵族在1792年大g,m中上断头台,孤苦伶仃伊莱莎个人狼狈不堪,逃回英国,跑到史蒂文顿教区舅舅家避难,跟简·奥斯丁家七个兄弟姐妹厮混。这位富有魅力年轻寡妇在两个表哥詹姆士和亨利之间犹豫不定,詹姆士等得不耐烦,娶将军女儿安·马休小姐,于是伊莱莎便毅然嫁给亨利,并说服他脱去军装,移居伦敦,与人合办银行。简·奥斯丁哥哥亨利和嫂嫂伊莱莎婚后在伦敦生活十分阔绰。简和姐姐卡桑德拉常常得到邀请到伦敦做客。晚年,亨利银行倒闭,那时他妻子伊莱莎已去世,他抱着线希望跑到法国妄想找回妻子前夫在法国大g,m中丧失产业。碰壁之后,乐观亨利操起他年轻时不屑顾行当,回到教会怀抱。靠着亲戚帮助,亨利竟然弄到个乡间教职,安度晚年。
如果说亨利生丰富多彩,那简·奥斯丁另个哥哥爱德华(1768—1852)则是全家幸运儿。爱德华从小被有钱有地位亲戚奈特夫妇看中,收养为子。1797年,他养父去世,爱德华改姓奈特继承奈特家产,成庄园主人,当地大户。老乔治·奥斯丁,如像奥斯丁小说中许多父亲那样,生前没有为自己妻女做任何安排,他1805年去世后,寡妻孤女生活无着落,于是这个被父母过继给别人爱德华出面把自己在肯特郡、肖顿村处房子让给孀居母亲奥斯丁老太太和两个未婚姐妹三人合住。简·奥斯丁就是在这幢房子里写下她晚期杰作,在这里度过她最后岁月,直到逝世。
可是,也正是在这几年里,爱德华继承部分家产发生纠纷,当年遗嘱附件引起争执,奥斯丁母女三人住处险些得而复失。最后,爱德华·奈特先生“割地赔款”才保住自己遗产,也保住母亲和姐妹俩安宁。除这桩官司以外,还有份遗嘱悬案扰乱奥斯丁家,也破坏简·奥斯丁晚年心情。如前所述,奥斯丁老太太娘家有些地位,她哥哥詹姆士·李先生,即简·奥斯丁大舅,除父系家产以外,还继承份远亲财产,并且为继承那份产业,改姓李·皮洛。简·奥斯丁自己大哥不按传统随父亲取名“乔治”,而是随自己大舅取名“詹姆士”,就是因为两家有默契:詹姆士是李·皮洛夫妇未来继承人。可是1817年,李·皮洛先生去世后,奥斯丁家人希望彻底破灭:老先生把全部财产留给妻子,外甥詹姆士及其弟妹分文未得,连他胞妹,即简·奥斯丁母亲,也被哥哥在遗嘱里忘得干二净。这是奥斯丁家很不顺心年,奥斯丁也于此年辞世。
三“发家”两个“法宝”
奥斯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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