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或者九十年代中国企业为什不愿意申请专利?因为根本不划算,律师们机票钱,他们都付不起。
事实上,哪怕是世界上最大医药公司,也不可能同时在全世界200多个国家申请专利,他们也依旧是有侧重点。
比如中国,直到加入WTO以前,都是游离于专利圈子之外,即使是大型医药公司,也不指望从中国拿到专利费用。
因为中国法律复杂,大型医药公司找不到合适代理人,找到合适代理人也难以打赢官司,打赢官司也难以执行,在这种情况下,跨国医药公司也不会轻易启动法律武器——这武器没用,又贵,要它做什。
也许有人会说,这样状态似乎很不错,仿制药能够大幅度降低人们医疗成本,省下给老外专利费,能投入到更多民生工作当中去。
专利申请书随便写写也可以,但要想防止海浪般侵权,就定要写极认真方可,而且必须有律师辅导来写。
所谓术业有专攻,搞科研人也许擅长自己科研领域,但要将自己科研成果申请成专利,却少不专业专利律师辅助。
医药行业尤其如此,就以杨锐读研时经历来说,那些邀请学校教授去指导药厂,多数目都是给成型化合物加个没用侧链,比如阿莫西林,中国少说有两位数厂家在生产侧链不同,效果雷同阿莫西林,还都不触犯专利法。
若是要形容话,这就相当于各个厂商给颗相同树嫁接不同纸条,然后嫁接后树种去卖样。
起效果是树干,而不是嫁接后树干,但专利律师无法证明此点,树干专利也就没什意义。
然而,现实向来是奖勤罚懒。且不说经济和社会学层面,就药品本身而言,不付专利费生活也坚持不多久。
人体基因组计划以后,世界各国药企都开始关注基因学,用不十年二十年,针对基因药物就会出现,与之带来副作用或许就是针对人体基因不同,会有不同解决方案。
实际上,二战后研究已经发现,些药物
当然,嫁接,或者说增加侧链也不是说增加就能增加。给个化合物增加侧链容易,要侧链不发挥作用却不容易。通常来说,增加侧链化合物都会有有益或有害结果,有害居多。如果得到有益结果,那自然最好,如果得到有害结果,比如降低效力,增加副作用,那就要看有没有超过标准。
要避免这样事情发生,就要撰写极其专业专利申请书,并且往往需要专利律师据理力争,才能得到。
另外,全球200多个国家,就有200多种不同医药法律。外国并不是个国家,欧美也不是个国家,甚至美国法律都不是种,要想在联邦制美国申请专利,不可避免要在不同州做不同法律工作。
这些都要花钱,而且价格不菲。
律师们收费,向是怎贵怎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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