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几百上千元实验材料,旦发生赔偿,对普通老师来说确是灭顶之灾,动辄两年薪水,意味着可能消耗掉全部积蓄。80年代人也没有房子之类固定资产,最多也只能找亲戚朋友借贷,然后用更多时间去偿还。
高教司周处长想也是,道:“唐教授建议有道理,毕竟是咱们自己学生,所谓惩前毖后,即使发生什错误,也不能棍子打死嘛,觉得,适量减少点赔偿金额是应当。”
香港来律师瞬间崩塌,这为对方着想签约对手,太没有挑战性。
其实
杨锐要自己华锐公司香港经理李章镇找着名律师事务所,敲定正式权力分割文件,然后派李章政以华锐公司名义与唐集中教授签约,并且请北大科技处和教育部高教司领导做见证。
北大科技处领导是唐集中请来,高教司领导自然是杨锐请来。
唐集中也没想到杨锐搞如此正式,但事已至此,也只能硬着头皮,在几方见证下准备签名。
杨锐实验室本身就是在华锐公司名下,只是全资所有人身份无人知晓,他也因此拿出万宝龙,准备签字。
李章镇带来律师在旁解释道:“这份法律文件主要是界定双方职责和权力。杨锐先生在北大所属实验室中进行实验,必须得到唐集中先生允许,否则视为非法实验,必须赔偿北大方面双倍实验费用。另方面,北大和唐集中先生只拥有杨锐先生在北大所属实验室所进行合法实验挂名权等相关权益,不得追溯或要求杨锐先生在该实验室以外实验署名权和相关权益。”
见几个人都听眼直,律师再次道:“简单说。唐集中先生有权力决定杨锐先生在北大实验室是否能够进行某项实验,同时,他有义务和权力终止杨锐先生在北大实验室中进行未经允许实验。此外,杨锐先生在北大实验室进行合法实验,将得到唐集中先生支持,并冠以唐集中研究组和北京大学名义。而除此以外,杨锐进行切实验,即使他在北大实验室里进行未经允许实验,经证实,也仅需赔偿唐集中研究组和北京大学方面两倍实验费用,其实验成果和权益与唐集中研究组和北京大学无关,两方不得就此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署名权、成果转让费……”
“说不简单,但听明白。”唐集中说:“不过,觉得有问题。”
“您说。”
“要是出问题,让杨锐赔偿两倍实验费用太高,你们是学文可能不明白,自然科学这块,研究成本是很高,几百上千元实验材料,可能个下午就用没。杨锐还是不拿工资学生,要是个不小心出问题,那不是要赔倾家荡产,觉得赔成就可以,周处长,您看呢?”唐集中问高教司周姓处长。
高教司会因此派人来,唐集中诧异万分,倒是不介意因此表现出高风亮节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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