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
书本网 > 许仙志 > 第五十二章 伴读

第五十二章 伴读(3 / 3)

上一页   ←  章节目录  →   下一章

许仙看会儿,越看越喜,忍不住道:“不知这东西哪里有卖?”

杨戬给他个不屑眼神,淡淡道:“纳须弥于芥子!”

许仙然道:“哦,说是怎回事。”心道,跟拽文,不知道差点成状元爹吗?

他忽然反应过来。“纳须弥于芥子!”眼瞧见杨戬手中带着那个闪着乌光戒指,除几道古朴纹路之外,这戒指丝毫看不到出奇之处,而且没有半点灵力散发出来。

但许仙却知道,这不就是传说中穿越者必备“空间戒指”吗?可以说是居家旅行、杀人越货必备良品。

许仙身为穿越者,就缺少这样经典装备,直感到压力很大,如今见有人拿着这东西,不由大起兴趣。毕竟很多法术在后世可以用科技力量用另种方式来表现出来,唯有这空间折叠技术,却是现代人打破脑袋也想不明白东西。

动,对云嫣笑道:“嫣儿,若是你家夫君对你不好,不妨就从本公子吧!”笑着揽住云嫣腰身。

云嫣微微愣,顺势便伏在潘玉怀中,柔声道:“那妾身就多谢公子!”

她们依在起,端是佳偶天成,郎才女貌,竟然出奇相配。

潘玉和云嫣看着许仙郁闷表情,起笑起来。

笑声轻盈,悦耳无比,在这寒冷冬日,让许仙心中越发温暖。

许仙大为艳羡,如果有这样东西,无论做什都要方便许多,无论是符箓法宝还是日常用品,都可带在身边随时取用,再不济像杨戬这样带点酒菜。

虽然好奇,但也不好贸然提出要来观看,须弥戒指是极为稀有法宝,连白素贞手中都没有。据说世间只有最顶级修行者可以炼制,如今流传在世上,大多出于佛祖与道祖之手,珍贵程度,可想而知。而且这个世界法宝,可没有什滴血认主,都只是件器物,更不可能随意给人。

而他同杨戬也不过才见过两次,自然不好唐突……就在他思量时候,乌光闪,杨戬随手摘下戒指,抛给许仙。

许仙连忙接过,道声“多谢”,细细观看起来。

杨戬看也不看,为自己添碗酒,自斟自饮起来。

待到晚间,许仙来到昨夜从杨戬争斗那处山岗之上,远远便看到团篝火熊熊燃烧着,个黑衣人背对着许仙坐在篝火前,火上架着只兔子,散发着金黄色油光。

许仙走上前去,笑道:“杨兄,来得好早啊!”

杨戬淡淡道:“等不及想要揍你。”火光缭绕中,他面容依旧冷酷,却少几分神明威严。

许仙耸耸肩膀,轻轻松松坐在篝火旁,笑道:“冬天兔子,瘦点。而且有肉无酒,未免清淡。”却见杨戬随意动,又拿出坛酒来。

许仙瞪大眼睛,上下左右打量他,道:“你,你藏在哪里?”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

排行阅读

苍白爱情

三秋泓
天之骄子渣攻X自卑怯懦美人伪骨科年下宋知雨寄人篱下,为了苟活,主动变成了继弟严越明最喜欢的床上玩具。注意:没有排雷,到处是雷。自带扫雷系统,谢谢。
这是一个理智与情感的故事。关于梦想,人人夸夸其谈;关于爱情,人人缄默不语。我爱你,更爱我自己。 名校毕业工作能力出众的纪星因为不堪职场骚扰辞职创业,一路挫折不断,却因投资人韩廷的指导和提点而渐渐褪去生涩,变得成熟。 事业开始顺利时,与男友的感情却走到尽头。她与韩廷之间也渐渐产生暧昧,关系发生改变。
我深深地爱着你,你却爱着一个傻逼,傻逼他不爱你,你比傻逼还傻逼,爱着爱着傻逼的你,我比你更傻逼,简单来说,本文讲述一个,谁比谁更傻逼的故事。

秋以为期

桃千岁
军二代攻 X 黑帮老大受,强强,肯定有反攻。《无地自容》系列文。军二代和黑帮老大的强强对决。主角:柯明轩,边以秋。是否互攻,看我心情,反攻是一定有的。

相爱未遂

金陵十四钗
满城衣冠副CP,律师X检察官,破镜重圆本文第一人称,互攻。

万族之劫

老鹰吃小鸡
万族之劫男主角是苏宇,原大夏府南元城南元中等学府学生,以上上等的高评价、并以南元第一的成绩考入大夏文明学府并拜师白枫,加入多神文系,脑海中开启神秘书册。我是这诸天万族的劫!万族之劫小说什么时候更新?
最新小说: 残虐记 妻子的后事 再见,哥伦布 月球 无底牌游戏 亲爱的蜂蜜 万人嫌死后他们都后悔了 就算变成丧尸也要摆烂 卡塞尔不欢迎逻辑 大超的五条猫猫饲养日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