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像猫哭耗子哪,不过官场老人都晓得,开场好话箩筐都是没用,后面这个转折才是关键。果不其然,随即便听到李佑说出个“但是”。
“但是他不该起贪念,犯下贪赃之罪。国法当前,臣不得不慎重,仔细查得大明律。若丁某如他所供,山东司知晓纵容,那确为监守自盗,计议从前功绩,或可相赎,故而免其死罪,只罢官追赃,籍没家产。”
要说听到前面几句,众人还猜测李佑是不是有什新阴谋,但后面这几句可就是实打实地奏请免除丁大人死罪并从轻发落。
君无戏言,臣向君奏请也无戏言,话出口后,可不是开玩笑。便当即有人想道,莫非李佑穷极律例,是为给丁运使条生路?
两淮盐案案情十分重大,要说难判原因,既有人情上因素,也有技术上因素。
朝廷六部中,户部是规模最大、人数最多个,内置十三清吏司,并以各省为名。其中山东清吏司负责主管天下盐务,是各盐运司、提举司直接上司,所以丁运使才会说山东司也知情。
此人也不傻啊,李佑暗想。他引经据典地搬出大明律,就是为引导丁前运使攀扯户部,从而牵连晏尚书,只要丁运使想保命,那就必须要向上攀扯。但丁前运使却玩个折中花样,只说山东司,不说户部,倒让他为难。
先前李大人让丁运使二选,瞧在别人眼里,算是种策略和机谋,性质是中性。
现在丁前运使已经给出交代,如果还继续想方设法去逼迫他,看在别人眼里就有斩尽杀绝意味,是不择手段置人以死地,只怕要招惹殿中所有大臣反感。
士大夫们向来不缺少朴素“士权”观念。毕竟人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宦海风波无常,谁也不敢保证自己将来不会沦落为阶下囚。旦任意鱼肉恶劣行为成惯例,说不定下个倒霉就是自己。
想判丁大人死罪,需要扎实律例条文为依据,叫人挑不出理,否则诛杀个非谋逆高官不是那好杀。
但想给丁大人生路,同样需要从律例条文中找出最有力依据,同样不能让人挑出理。几亿斤私盐数量级摆在这里,不杀又说不过去。
而且丁运使坐居要冲之地多年,向来出手大方,待人有礼,在朝臣中口碑不错。都感到这样人虽然犯大罪,但就此被处死也挺可惜……
李主审略思忖,肯定不能再紧逼丁运使,他最终目又不是将丁运使处死。得饶人处且饶人,所以换个方向为好。
其实就怕丁运使不开口,只要开口,总有法子顺藤摸瓜。
拿定主意,李大人遂转身到天子宝座之前,奏道:“案犯丁某久历盐务,多有勋劳。自到任以来,每年两淮盐课增收数十万,为朝廷开源之功不可没,足堪为能臣也!臣在扬州时,多有亲眼目睹。”
如果不是想到身处廷鞫场合,大家还以为李佑正在替丁大人请功,看这语气,似乎要向天子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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