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可以误解扭曲地方,因为王宗超已经通过“请神大法”
。
第条规则,是对武者心境要求以及武者自完善。至于第二条规则,则是种基本处世理念。其实“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也是每个心灵不过于扭曲人们心中理念,但是武者却比普通人更多份实现它或者破坏它能力。这条规则不要求你定要奋不顾身去实现,但却要求你行为至少不能违背,做不到“路见不平声吼”也可以“路见不平铲铲”,最起码不能助纣为虐或者自己恶事做尽。此外,武者恩怨分明,有恩必报,有仇必偿,不让本心有亏,也不让本心受屈,也是大好男儿应有之举。不过相对,这规则依旧是前半句优先,解决私人恩怨不可有悖善恶之报。
第三条规则,则意在让武者,尤其是强大武者适当保持种超然状态,对世俗纠纷不要过分介入,同时也是保下限。只因第二条规则虽然初衷很好,但毕竟每个时代善恶观、每个人善恶观都有不同,如果每个人都坚持自己善恶观,而且非强迫别人遵守不可,就很可能出现祸害天下“正义狂”,做出强迫寡妇殉夫、失节投井之类事情。所以最好在以己度人同时,不将自己理念强加于人。
三条规则,在发生冲突时原则上都是前者优先。比如两人举刀对峙,甲正乙邪,各不相让,这时如果甲恪守“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岂不惨哉?甲当然不会想被杀掉,难道就不杀想杀他乙?在那种情况下,自然是前两条规则优先。
再比如第条规则主要是“私情”,第二条主要是“公理”,之所以将“私情”放在“公理”之前,是因为考虑到每个人都有利己天性,辛辛苦苦练来武功,不用来为自己争口气,不为自己与亲友师门谋利益,却心意只用在行侠仗义上是不大可能。而且个人待人处世也总会有远近亲疏之别,不可能奢求每个人都公而忘私,当亲友与不认识人同时落水,先救亲友是正常;当自家师兄弟犯事,偏袒自家人也是人之常情;对外时,认同自己同胞而却不认同外族人更是理所当然,这些都可以理解。
当然也不是说因为前面规则就可以肆意践踏后面规则,比如仅仅为自己位亲人生命而下手残杀成千上万无辜者,这仍然是严重违规。
三条规则,基本只要有条做到位,然后另外两条规则不算过分违背,也就达到王宗超要求。按照这个标准,墨名、武无极、皇隐、邪师、风云等人虽然各有欠缺,但都算符合,但雄奇、剑魔、拳中神之流,却无疑全部都被排斥在外。
另外,王宗超也只声明让愿意立誓者从此之后不得背约,不论以前,即使段浪之类人只要确保以后遵约行事,也不会被排斥在外。
王宗超字句,将三条规则向众人缓缓说出。
没有什天花乱坠华丽景象,只是句句平实,百剑山庄内外,百里可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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