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不过最有诚意还是华伦天奴,他们愿意把这份代言合同做些包装。”
和般人想得有些区别是,实际上在代言费上最大方是快消品牌,而奢侈品牌出手反而相对吝啬(但往往对外吹得高),这主要是因为快消品牌般来说是在消耗明星格调,而奢侈品牌则反而能但增加明星格调。之所以说歌星和影星地位有区别,其实就在这里,歌星般很难拿到奢侈品代言,她们心中理想代言是百事、可口,这代表对她们走红程度肯定。而起码在北美地区,任何个还有点理想影星都不会喜欢看到自己头像出现在快消品包装上,凯瑟琳.泽塔-琼斯接力士代言,就被人嘲讽得很厉害,可说是大损格调。
如果是从前,影星还会收钱到亚洲捞金——通常来说是日本,用大价钱签下仅在日本地区播放广告,工作几天时间就是几百万上千万美元入账,这对很多人来说是很有吸引力。不过,现在有网络,日本地区广告也可能会流传到英语文化圈里,所以大部分A-list成员对于广告代言就更为谨慎,事实上珍妮从出道起就没怎考虑过接代言事,她起点高,刚红起来就有托尼奖傍身,格调本身就不低,不需要去力争做奢侈品支线代言来增加自己格调。
当时谨慎,成现在利好消息,毕竟奢侈品是个很封闭小圈子,不可能出现个明星被几个品牌你争抢,今年给香奈儿家内衣、牛仔裤线做代言,明年LV出钱更多,就去给LV家全线做代言事。如果她03年、04年签香奈儿做香水线、内衣线,那即使合约明年到期,到时候最多也就是转去为珠宝、腕表做代言,或者和香奈儿升级做全线品牌代言,在叫价方面当然会失去主动,哪里和现在样可以货比三家,虽然大部分奢侈品牌都属于个集团,不会做出疯狂开价事,但这些品牌也是独立管理,在很多软件条件上,负责人也会各显神通,提出最有诱惑力条件。
珍妮拿起几张纸翻阅下,茱蒂把华伦天奴邀约放在最上面:华伦天奴愿意以年五百万价格同珍妮签订代言三年期品牌代言合同,同时和珍妮在慈善方面进行合作,形式可以由珍妮方面建议,只要不太离谱,华伦天奴方面都会予以配合。
“这是很高规格待遇。”茱蒂解释起来,又忽然叹口气,“珍妮亲爱,你真需要个经理人,为你和这些品牌接触实际上并不在职责范围以内,这是经理人事。”
这是真,PR通常来说只管和媒体接触,拿些赞助衣服,负责管理她每次出镜形象等等事务,商业合约并不在她们业务范围之内,而珍妮和CAA签订经纪合约也只限电影方面,CAA既然拿不到这份合约抽成,当然也不可能派人来为她谈判,如果需要CAA服务话则应该是签订份补充合同,然后为她选择这方面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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