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她对他冷淡却只有喜悦:很好,看来她‘守贞’已经成功地吓跑个潜在419追求者,这对于她目标来说是个好消息。
天下所有派对都是老三篇,不论是上东区名流派对、长岛中产阶级派对又或者是苏活区艺术家派对,本质上都是群人端着酒(有时还有水烟瓶)聚在起聊天。珍妮今晚刻意都呆在显眼地方,只要进门就能看见落地窗边,她和不少好奇同事都解释新戒指来龙去脉:她信仰使她不喜欢媒体对她感情生活无中生有、胡编乱造,所以决定用戒指声明她严守坚贞决心。
在个多月以后,她在社交场合戒心逐渐降低,这杯酒是她眼看着服务生开瓶斟出,所以珍妮聊得口干时也会喝上口,此时她就是难得找个闲空,转过身端详着曼哈顿下城区夜色,安公寓在唐人街附近,花花绿绿霓虹灯在夜色中让她有种身在香港错觉。
“嗨。”有个人在她身后招呼。
珍妮转过身去,有那瞬间她甚至停止呼吸,但很快,她便控制住自己,以自己能达到最高演技境界,‘好奇’地挑挑眉毛,以‘认识你吗’态度招呼,“嗨?”
陌生人对她伸出手,“很高兴认识你,珍妮弗。”
他说,态度带几分不自然冷淡,“是阿加塔朋友戈尔。”
作者有话要说:汗,解释下,珍妮并不算是万人迷,这只能说是切萨雷营销眼光比较准确而已。正是因为戈尔喜欢珍妮这型他才会认为把珍妮推销给戈尔成功几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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