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爹带着他们两兄弟来到这里时,很少说话阿爹就说个字:好
在那之前,孤辰依稀记得他们已经搬好几次家。阿爹就像块不生根浮萍,不习惯停留。而且没离开个“旧家”,他都会将那里烧干二净,不肯留下丝与让他们父子有关痕迹。
这里是他们住得最久“家”。阿爹花几个月时间,将山庄里最僻静几间房收拾修缮,然后铲掉花圃里杂草与枯萎多时牡丹,按照他惯有系列流程,将属于他自己植物,种植起来。
他浇水,施肥,事先都要经过亲手调配。这大约是个很麻烦工作,孤辰每次看到他爹提着木桶走向花圃时,他左手都很紧地缠着布条,布条里隐隐透出斑斓血迹。
第个春天,花圃里颜色就丰富起来,孤辰看过外头花花草草,老觉得自家种出来
略。花圃里每个成员,路荆棘坎坷地将自己修炼到最好,只为让主人眼相中,摘下来,撕成片,捣成泥,或者还有别更残忍方法,最后变成种工具,用自己万劫不复成全另个人死亡。这就是它们生存方式。
阿爹说,这里植物都叫植物,叫刀,杀人不见血刀。
当孤辰长到能背出“床前明月光”年级时,阿爹抓着他小手,教他写第个字,就是“刀”。短短两笔,他却怎也写不好,歪歪扭扭像蚯蚓。阿爹说,写不好这个字,就没有饴糖吃。
双生哥哥明昊就写得很好,所以他每天都只能看着哥哥获得奖品流干口水。
天,月,年,数载,大大小小,好看难看“刀”字,铺满小小房间。
好几次,小孤辰顶着满脸墨渍,恹恹地握着毛笔,问明昊:“哥哥,阿爹为啥老让们写这个字,好烦。们出去放风筝好不好”
明昊擦擦额头上细密汗珠,端正地保持着他姿势:“阿爹说写,就写。”
“那自己出去玩,你不要告诉阿爹啊。”孤辰把笔扔,小狗样蹿出书房。
他们家,在通州边上野地里,前有河水背有山,阡陌纵横小路高草丛生,诸多岔口扰乱方向,活生生座天然迷宫。据说以前这块地方不这样荒凉,还曾是前朝某个官宦大家避暑山庄,亭台楼阁,夜夜笙歌。直到多年后道诛灭九族圣旨,夜间斩断山庄内所有人性命,也迅速抽走这里所有人气。恃宠而骄优越永久断裂在灰白围墙里,公子佳人脚印被风沙吹散,野草与铁锈慢慢占领这块地方。山庄还在,只是成野猫与老鼠战场,处处蜿蜒藤蔓当裁判。
有人说不止次在深夜听到山庄里有啼哭之声,描绘得绘声绘色,吓煞胆小之人。胆大之人不屑,说那不过是春天猫儿在乱叫。不管传闻如何,曾被血洗山庄里,终是不详,人们不再往这里来,各家淘气小孩也被狠狠教育,说那废旧山庄里,有吃人恶鬼,万万去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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