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可能就是在那次事故后,淑子面对坪井时直抬不起头。淑子可能根本不喜欢坪井,只是被坪井胁迫与其交往。想到有可能再次面对那些烦心事淑子甚是绝望,于是不做二不休,决定杀康江。她没有带康江去医院,而是问出她住址,在那里杀害她。这时淑子想,既然已开杀戒,就不如索性连坪井也并解决掉,利用康江尸体将自己排出嫌疑圈。看来她受坪井伤害颇深。于是她杀害康江后买来玩具手铐做下种种准备。觉得这切可能都是她临时想到。”
“可是还是有问题啊。淑子证言中说,在第二起案件中目击到酷似植田人。当然,那肯定是在撒谎。可是淑子明明没有见过植田,又怎能编出那种话来呢?”
“嗯,虽说这只是想象,但是淑子大概见过植田。你看,坪井尸体上不是发现康江毛发吗。如果是从凶手身上粘到坪井身上,你不觉得有点太巧合吗?而且第起事件和第二起之间足足隔周之久啊,哪能粘那久啊!”
“那,你是说,这也是淑子故意放在坪井身上……”
“十有八九。对淑子来说,警方不将第起和第二起事件联系起来调查话就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这样肢解尸体作用就失去。在离开康江家之后,她觉得只有手铐这个共性话还是不能安心,于是便想回去再找点什来加强下。她选择康江毛发。这时,淑子看到吓得大惊失色从康江家里飞奔出来植田,觉得这人可以利用。对淑子来说,让这个具体人物来背黑锅最合适不过。所以在作证时候她故意没有自信似说得暧昧不清,以此来增加可信度。大概
肢解淑子身体。而之所以没这做,是因为途中坪井突然出现,凶手因为这计划外杀人而产生动摇,无暇去做将淑子分尸这费时费力事——警察肯定会这想。也曾经这想,大家也是,不由自主地这想。”
“费时事……”时哑然,反复回味着千晓话。肢解尸体费时费力——听起来有点白痴,但却是绝对真理。
“对。这就是分解尸体所蕴涵深层含义。”
“可是,等下。淑子为伪装成第二个受害者以杀害坪井,所以无论如何都需要第个受害者。是这样吧?否则伪装就失去意义。可是……可是淑子就因为这个杀害康江?就为这个,将素未谋面从不相识人杀害……”
“起因应该是车祸。”
“车祸?”
“淑子开车撞到过康江。可能不过是轻伤,康江身上擦伤以及沾满泥衣服就是那起事故产物。”
时语塞。觉得自己再说什都不过是在重复千晓话。
“淑子应该曾经把康江送去医院吧。可是想起事后赔偿等问题就心生闷气。因为淑子以前有过骑自行车撞到人经历……”
不禁“啊”地叫声:“刚才说到,和坪井……两人相恋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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