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但总不能辈子不和人说话啊,”刘岂凡说,“所以就试着点点练习啰。每次和人说话,开口后总会很紧张,就激发蠹痕操纵时间停止,然后到附近转圈走会儿路,等到头脑稍微冷静点再继续。”
冯斯被口橙汁呛住。他咳嗽老半天才缓过来,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居然把你宝贵蠹痕用来干这个,你真是个天才……不过看起来效果确很好。现在要是再站在黎微面前,你不会像以前那样憋死吧?”
刘岂凡叹口气:“总会比以前好许多,可是再也没有遇到过她,再说,遇到又能怎样?她和是完全不同两种人。”
冯斯摆摆手:“算,不提她。你是怎找到这个镇上来?”
“说起来也很巧,有天无意中在街边看到几个熟影,都是以前路晗衣手下像,看他们集体行动样子,可能是有任务。时好奇跟踪他们,发现其实他们也是在执行追踪任务,跟踪对象见过,是个以前呆过家族里人。那个人很机警,兜几个圈子之后甩掉他们,但却甩不掉。”
刘岂凡这次是货真价实地让冯斯吃惊。在他印象里刘岂凡,似乎直还是记忆里数月前那个模样,脸皮比纸还薄,未说话先脸红,胆子比兔子大得有限,几乎没有任何独立生存能力。可是现在,他居然孤身人出现在这座距离北京两千多公里云南矿区小镇上,而且个人去向丰华明瘸腿老婆打听消息——尽管被用拐杖赶走,也算得上是飞般进步啦。
“看你样子,好像混得还挺不错嘛!”冯斯夸奖说。
“还好,不过比起以前总算是进步多。”刘岂凡说。
此时两人站在家所谓“台式奶茶店”门外,人端着杯卫生状况十分可疑饮料,冯斯打量下刘岂凡,发现刘大少气质确实有相当明显变化。他整个人好像比过去更有精神,在冯斯面前说话也不再扭捏羞怯,甚至说话时能看着冯斯眼睛。
“你蠹痕真是跟踪利器啊,”冯斯感叹说,“好像这世界上,就只有蠹痕没有任何作用。”
刘岂凡不知道该如何回应,只能继续说下去:“跟着他,到他藏身
“这段时间你都在哪儿、干些什?”冯斯问。
“先回趟老家,找到过去亲戚收拾整理父母遗物,”刘岂凡说,“没想到舅舅那多年来直帮保留着以前住房子,就因为警方还没有找到尸体,他认为有可能还活着。两年前,房子拆迁,拿到笔拆迁款,舅舅也替存着,这回股脑全给。”
“所以你也算有钱,你舅舅真不赖,”冯斯拍拍刘岂凡肩膀,“后来呢?”
“开始试着自己去寻找那个当初抓住囚禁中年人,也就是你祖父。”刘岂凡说。
“你自己去找?”冯斯感到不可思议,“你和陌生人说句话都会心动过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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