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整个这起事件,其实完全是你安排,对吗?”冯斯问。
“不能承认,”曾炜微笑着,“但也不会否认。你可以自己做出你自己判断。”
“这还有什好判断,秃子头上虱子……”冯斯摇摇头,“你到底想要怎样?”
“还是上次和你讲过,你最好是把你秘密都讲出来,会帮助你,”曾炜说,“不然话,恐怕你会有些麻烦。”
“什样麻烦呢?”冯斯瞥他眼。
响亮地冷笑几声,“如果你愿意话,现在就可以开始安排婚事,定听话,全力配合你。”
姐姐没有回答。路晗衣也不再说话。房间里死样地寂静。
五、
冯斯这辈子倒也没少和警察打交道。从小时候母亲池莲诈死,到后来位中学同学打架把人打成重伤后潜逃,再到父亲死,詹莹死……似乎总能有被询问理由。
但那些都仅仅是被询问,他身份是证人,默认身份是清白。但现在不同,他当着警察面打人,却不能证明打人理由,看来至少治安拘留是免不。
“打架斗殴这种事,可大可小,但大部分要取决于对方受伤状况。”曾炜说,“如果是轻微伤,甚至都不必拘留,罚点钱,教育下就能出去;但如果伤情足够重,就有可能上升到刑事案件范畴,那样话,你就得去吃牢饭。而即便不考虑牢饭这个因素,要让你被学校开除也是十分容易——调查过,你有个关系很好朋友,似乎就是因为打伤人而被学校开除。”
冯斯猛地拍桌子:“曾警官,你要怎炮制都行,请不要拉上
他垂头丧气地坐在派出所问讯室里,时拿不定主意,会儿面对警察叔叔时候,是继续口咬定对方栽赃陷害呢,还是不管三七二十低头认错求个宽大处理呢?
那个小子也就是挨自己几拳,身上也没有什伤——虽然他装得很痛苦。冯斯因为总与打架这种事结缘,也研究过相关法律法规以警醒自己不要越线。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他毫无疑问属于“情节较轻”范畴,可能也就是拘留三天,罚点钱,学校记个过。运气好话,甚至都可能不用拘留。
虽然很憋屈,但只要事情不闹大,怎都好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冯斯这样自安慰着,能被拘留次也算是人生体验嘛……
他坐在把屁股硌得生疼椅子上等啊等啊,也不知过多久,讯问他人终于来。看到这个人,冯斯就愣住,随即觉得全身冰凉,并且立刻明白整件事情来龙去脉。刚才那点自安慰幻想,也被打得粉碎。他知道,自己这次真摊上事儿,因为这个对手,太可怕。
“又见面啊,冯同学。”身警服曾炜依然笑容可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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