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人,在没有事先联络前提下先后来到现场,当凶手将面包车停在消防车道上之后,另个人蹲在车灯前写下那组编码。他到底想干什?
如果米楠推测成立,那,在富民小区杀人案中水襄上写下那串编码,会不会是同个人?忽然,方木想到件亊情。
在第47中学杀人案中,会不会也留下类似编码呢?
他来不及向米楠和杨学武解释,只说句“等下”就匆匆跑出去。
物证室在三楼,方木急于去査看第47中学杀人案物证,沿着楼梯路小跑,对身边走过人视而不见。刚转到三
平。于是,他尽量舒展开紧皱眉头,对米楠点头说道:“多谢,你辛苦。”米楠淡淡地笑:“知道你在想什,这些痕迹连残缺足迹都算不上,根本不能当做证据也没指望会有重要发现。”方木有些不解:“那你为什还要做这多工作呢?”
米楠收起笑容,正色道:“为验证个设想。”
“哦?”方木和杨学武同时来兴趣,“你说说看?”“觉得,犯罪现场还有另个人出现过。”
在米楠看来,之前警方对凶手描述,都以他独自作案为基本思路。同时,作案现场基本无迹可寻,也说明凶手是个极其谨慎、小心,思维清晰,反侦查能力很强人。然而,在第47中学杀人案现场提取到半枚残缺足迹,怀疑凶手作案时穿着双类似匡威牌(亦可能仿冒)帆布鞋。这似乎与凶手性格不符。如果姑且将其认定为凶手百密疏话,在接下来两起杀人案现场,都发现疑似帆布鞋底花纹痕迹。以他呈不断完善化犯罪技能来看,不可能再次留下痕迹。这不得不让人产生怀疑,现场,真只有个人?
“你意思是……”杨学武沉思片刻,问道,“两个人协同作案?”“不会。”米楠摇摇头,“如果是你,你会选择这粗心同伙?”
“那就奇怪。”杨学武摊开双手,“两个人先后来到现场,彼此还不认识~觉得这可能?”
米楠脸色微红,垂下双眼说道:“也无法解释这点,所以这只能算是个设想。不过,觉得,在车灯上写字人应该不是凶手。”
方木和杨学武同时问道:“为什?”
“面包车是用死者钥匙开走,这说明凶手先人室,控制住死者后,才能拿到钥匙。觉得凶手多次折返可能性不大,因为那样会增加被人发觉风险。所以,他应该是纵火后才下楼将面包车停在消防车道上。这个时候,火已经在现场烧起来,他应该要尽快撤离才是。如果定要留下那些字,为什不直接写在车里,反而要下车写在车灯上那麻烦?另外,们怀疑凶手戴脚套,所以在车里没发现任何足迹,而车前泥地上却有你觉得他会拽下脚套,再下车写字?”
杨学武连连点头。方木也觉得米楠分析有道理,但是结论太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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