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面包车车主吴兆光匆忙赶到现场,将车开走时候。侯永梅已经被烧得面目全非,卡在防盗栅栏里,动不动。
经消防员奋力扑救,火灾于两小时后被彻底扑灭。将死者侯永梅尸体从防盗栅栏上解下时候,她已经几乎被烤熟。随着尸体分离,皮肤和熟肉都粘在防盗栅栏上。名刚人队不久消防员当场呕吐不止。
死者丈夫程原在火灾发生后就赶到现场,
部分皮肤炭化,皮肤裂开呈直线,创口表浅,无出血。尸体四肢蜷曲,唿吸道、胃、十二指肠内有吸人及咽下烟灰颗粒,唿吸道内有热灼伤,唿吸道黏膜充皿水肿,组织坏死并形成溃疡。在心脏及大血管内血液中均检出氧化碳成分。此外,尸表无明显外伤。舌骨及甲状软骨无骨折,颞骨岩部无出血。未见损伤性颅骨骨折。毒物化验未见异常。上述尸体征象表明死者系被焚烧致死。
现场已遭焚烧,加之火灾扑救中高压水龙冲刷,原始形态已遭破坏。经现场勘查,未提取到有价值痕迹。
据负责扑救现场火灾铁东区消防大队第二中队相关人员介绍,当晚时左右,他们接到指令前往火场扑救火灾。消防车行至富都华城A区9号楼附近,发现唯消防车道被辆车牌号为CA3589E灰色五菱面包车堵住,无法抵达9号楼楼下。鉴于火势较大,消防员只能徒步前往火场并用园区内消防栓展开扑救。随后死者家属抵达现场,在她要求下,消防车强行撞开灰色五菱面包车,但为时已晚。
耐人寻味是,阻挡消防车通过那辆面包车,恰恰就是死者吴兆光所有。
警方在119报警台调取报警录音,经死者家属辨认,确定报警者即为吴兆光本人。这成为本案重大疑点之。从现场勘查及尸检情况来看,死者生前曾被束缚手脚,那,他是如何拨打电话报警?
另个疑点是,警方经过对死者调查,认为死者当晚将车辆停放于消防车道内可能性极小。这个结论,来自于死者特殊身份。
半个月前个下午,富都华城A区7号楼632室(顶楼)发生火灾。居民侯永梅在家中洗澡时,客厅里香熏蜡烛引燃茶几上报纸。待侯永梅发现时,客厅里已是火光熊熊。她急忙扑救,却毫无成效。慌乱之下,她先后拨打火警及丈夫电话,随后,躲到阳台上唿救。
铁东区消防大队接警后,迅速赶到火灾现场。但是,由于7号楼下消防车道被辆车牌号为CA3589E灰色五菱面包车堵住,无法及时展开扑救。
此时,7号楼632室内火势已经非常猛烈,火舌已翻卷至阳台上。侯永梅在阳台上无处躲藏,加之为预防犯罪分子从楼顶人室,侯永梅在阳台上加装防盗栅栏。即使消防队员在楼下铺设充气垫,侯永梅也无法逃出。
在后背灼热炙烤下,侯永梅只能竭力把四肢伸出护栏外,凄厉绝望惨唿声让人不忍去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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