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茗,你只说对半。”呼延云说,“他放下火柴盒,还有个重要目,那就是让们把每起案子都‘串联’起来,以为这些案子都是同个人做,是起系列杀人案。把芬妮大腿骨放在陈丹被割乳现场,也是这个目。后来警方发现装有芬妮碎尸袋子,不是
是什?”呼延云轻轻地摇着头,“想很久,突然得出个很可笑答案:他根本就没有目。”
“他根本就没有目?”蕾蓉重复遍他话,困惑不解:“什意思?”
“意思是说,王军很可能是被通以医生名义打来电话,比如说陈丹在医院里想见他之类话骗去。陈丹被割去乳房,引起警方对莱特小镇关注,咱们夜探小镇,他因为袭警还被抓进市局,他也确实想解这切是怎回事,所以他戴上墨镜,带上刀就去。这些都是最基本隐蔽和防身手段,足以证明他并没有太当回事。”呼延云说,“结果进病房,他就傻,昏睡中陈丹,根本不可能想见他,他本能地意识到有人想陷害他,于是拔刀在手,结果被潘秀丽误以为他要杀人。
“在想明白这点之后,开始重新审视整个案件,发现越来越多疑点。”呼延云紧蹙眉头说,“比如,莱特小镇是王军杀害芬妮地方,他为什要在这里残害陈丹,并打电话引起警方注意,这不是引火烧身吗?再比如,在陈丹被割乳现场发现那根大腿骨,后来被证明是芬妮。凶手如果是想吓唬陈丹,用其他动物骨头就行,也方便得多,为什偏偏要从芬妮碎尸中拿来大腿骨放在现场呢?这切切,都有某种‘刻意’气氛。对,就是这两个字——刻意!
“直到阅读‘通汇河北岸无名女尸分尸案’卷宗,才找到答案,卷宗上记录着:在发现芬妮碎尸那个土丘上,发现三趟足迹,其中,第趟和第二趟是同个人,第三趟步态特征和前两趟虽然相仿,但出现擦挑痕,这是小脚穿大鞋表现。思缈,是不是这样?”
刘思缈点点头。
“可贵是,思缈在附于卷宗后面纸上写下自己怀疑:第趟足迹是寻找埋尸位置时留下,第二趟足迹是实施埋尸行为时留下,那凶手为什还要走第三趟?他应该从此远离埋尸地点,避免嫌疑才对啊!”说到这里,呼延云声长叹,“思缈啊思缈,你都已经想到这个份儿上,为什就不能再想步,答案就在眼前:第三趟足迹当然是某个人从装碎尸袋子里拿走芬妮大腿,并放下火柴盒时留下啊……”
“啊?”刘思缈惊讶地瞪圆眼睛,“他为什要这做?”
“先问你个问题。”呼延云说,“他为什每次作案,都要放下个火柴盒?”
这个问题,林香茗替刘思缈回答:“1号凶嫌属于有组织力罪犯,放下火柴盒,通过火柴盒里每根火柴燃烧程度,来提示警方:他还要继续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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