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们被留住原因。
晚饭后,其他几位同志都回各自房间休息去,和大宝则在县公安局会议室里,和县局法医们研究着疑难伤情鉴定事情。
不知不觉,就研究到晚上11点,总算是解决问题。在们准备回宾馆时候,值班孙法医接到指令电话。
基层法医都是需要值班,根据单位法医人数,每几天就会值个24小时班,是为随时准备出勘刚刚发生非正常死亡现场。洋宫县只有三名法医,所以每三天就要轮值次,这是基层公安机关法医常态。
“恐怕不是简单非正常死亡。”孙法医接完电话,说,“出警民警接报警说是被杀,到现场,也有很多血迹
痛苦是有限度,而恐惧是没有极限。
——小普林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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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妥善完成任务,们正准备连夜赶回龙番,却被洋宫县法医给留住。
出勘非正常死亡现场,只是法医们工作其中部分,而法医们日常更多工作量,其实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工作。这项工作,不仅数量繁多,还涉及大量临床医学、医学影像等学科知识。有鉴定甚至还需要涉及伤病关系(伤者有伤又有病,导致最后结果究竟是伤占主要作用、还是病占主要作用)分析,是非常疑难。有些疑难鉴定,因为结论不符合双方当事人某方利益,就会导致不满,法医也就很容易成为“被告”。
曾经也开玩笑说:在网上,几乎没有个法医是“清白”。
实际上,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是有着完善监督体制,以致很难故意“作假”。比如,在起伤害案件中,双方当事人都有提出“重新鉴定”权利,以致某次鉴定并不定就是最终结果。而重新鉴定,是上级公安机关或者是第三方鉴定机构作出,并不会受首次鉴定影响。而且,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就像医生看病样,每个鉴定人都会有自己观点和看法,所以在有些鉴定中,因为观点不同,可能导致多次重新鉴定有不同鉴定意见。这就和同个病人去不同医院,可能被诊断为不同疾病道理是样。
但不是所有群众都明白这个道理,旦县级公安机关鉴定结论和上级公安机关鉴定结论不同,就会有方质疑原鉴定报告准确性,另方也会质疑法医重新出具鉴定结果。
为尽可能保持统观点,基层公安机关法医在遇见疑难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时候,通常会请教上级公安机关法医,多人在起讨论、研究,从而尽可能统观点。这也是把集思广益运用于人体损伤程度鉴定种方式,也是最大限度保证鉴定结果客观、公正、科学方式。
鉴于此,们省厅法医去各地出差办理非正常死亡事件,通常不会仅仅只办那起案件。办案空闲时间,市县局法医,通常会拿出最近受理疑难鉴定,起讨论下。这是统观点过程,也是相互学习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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