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指投影幕布上现场照片,说:“不需要知道她末餐具体时间。们现场勘查时候,发现碗橱里有剩菜,显然不是夜宵,而是正餐。假如这是晚餐,正常晚餐是晚上6点钟左右用,那死者死亡时间就是晚上11点之前。如果那是中午饭,那死亡时间就更早。”
“明白你意思,爆炸以后才起火,而爆炸发生在深夜1点42分。”林涛说,“所以至少在爆炸两个半小时前,死者就已经死亡。”
“可是如果晚餐是9点钟呢,那怎办?”侦查员问。
“谁家晚餐9点钟开始?”说,“小概率事件,咱不考虑,更何况,还要结合之前两点论述。”
“从调查情况看,他们家吃饭也都是在正常时间。”名侦查员支持论断。
留食管和气管、支气管、细支气管内,甚至口腔内,都没有发现烟灰和炭末。这个就和刚才那位同志说样,张举烧猪例子就是如此。”
“可是,不能仅仅依据此现象来下结论。”大宝说。
点点头,说:“对。有些火灾中,尤其是有爆炸、爆燃案件中,可能死者呼吸道突然受热,喉头立即水肿,堵塞呼吸道,也不会吸入烟灰炭末。这就会造成死后焚尸假象。此案中,因为死者喉头部位已经全部烧毁,无从查证是否存在喉头水肿,所以仅仅靠这条,还不能定死结论。”
“那还有别依据吗?”侦查员问。
肯定地说:“第二,从尸体焚毁情况看,尤其是死者枕部还有毛发情况看,死者从起火到最后,都没有发生过任何体位变化。这也证实,起火时候,她已经死亡。”
“死后焚尸,那死者死因是什呢?”侦查员问。
“这个就是关键问题。”说,“按理说,尸体焚毁严重,死因不太好下结论,但这具尸体还是有条件明确死因。们知道,人体非正常死亡,常见只有六大类,外伤、窒息、中毒、疾病、电击和高低温。经过昨晚毒物检验和组织病理学检验,占士梅死因可以框定在外伤和窒息两大类里面。经过尸体检验,死者内脏内都有淤血迹象,而不是缺血迹象,各个大脏器都是完好无损,脑组织虽然外溢,但是颜色均匀,没有出血痕迹。所以,认为死者不存在机械性损伤
“那如果是昏迷呢?”
“这也确实不能排除。”说,“所以,最关键点,是最后点,就是死者死亡时间。”
“烧成这样,还能推断死亡时间?”
“能。”昂起头说,“很幸运,死者胃居然还在,而且还很完整,从胃内容物看,即便有受热情况,但还有十几克被烤干食糜,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受热,她胃里至少应该还有几十毫升食糜。根据常规理论,胃六小时排空,们可以判断死者死亡,距离她末次进餐时间为五小时之内。”
“可是,没人知道她什时候末次进餐啊。”侦查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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