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所有人都认为神君会杀白子皓,在看热闹,孔慕华见他差点遭遇,bao行,衣衫不整,有点可怜,便送件不要外袍,让他黄泉路上走得体面些。
白子皓明知道快死,还很有教养地向他道谢。
孔慕华忽然对这个人产生兴趣。
神君意外地没有杀他,并布置些奇怪任务,他便自告奋勇地来。最开始,他只是觉得有趣,可是越靠近,就越心动,他看见白子皓美貌,更看见那温柔如水气质,就像林间涓涓清流,最初不会很在意,可是随着时间流逝,好感会越来越醇厚,最后挪不开视线,变成习惯,想永远陪在身边,直到地老天荒。
难怪那个阅尽百花人渣,也为这朵花动心……
几年,不但重新找回爬树摘果,下水捞鱼童年技能,还无师自通地学会烤昆虫,捉蝴蝶,斗恶狗,打流氓……熟悉村人也渐渐多起来,时不时会跟着大家去看社戏,帮忙下田抢收庄稼。
后来,村里教书先生老,辞退学堂工作。
白子皓在大家请求下,成为新教书先生,孩子们都很喜欢他温柔细心,崇拜他学问高深,每天都围着他,送给他很多鸡蛋,家里种蔬菜,还有山中野花……经常有女孩子对他红脸,奈何孔慕华最喜欢争风吃醋,是宫斗宅斗好手,不管是泼辣追求,含蓄追求,哀怨可怜,温柔贤惠,撒娇卖乖,挑拨离间……统统都在还没出招前被制服。
孔慕华抖抖花裙子,充满自信:“好东西才会有人抢,男人如果连面对情敌勇气都没有,反而挑三拣四,嫌弃喜欢人受欢迎,不如挖个地洞埋,这种废物活着也没用,子皓哥哥,你说对不对?”
白子皓手中画笔顿顿,这些年,他已经习惯孔慕华疯言疯语,不再放在心上。可是,听得多,细细想来,有些东西话粗理不粗,渐渐也接受部分观点,他笑着问:“如果抢不过呢?”
好东西要尽快下手,等回到不灭之巅,竞争者就多,虽然他对自己美貌和力量都很有信心,但还有几个不比他差多少狠角色,万白子皓喜欢大鹏族那种霸道型,或者毕方族那种高冷型
孔慕华果断:“抢不过就灰溜溜地夹着尾巴走,还留着丢人现眼吗?”
他们鸟族情场战争都是这样,抢不过就是不够漂亮,技不如人,和被抢有什关系?哪怕是高高在上神君,也要遵循这个法则,雄性定要漂漂亮亮地争宠,美貌争不过还可以靠力量,宰情敌,打死拔毛,把争宠难度降低,用什手段都可以,但不能欺负喜欢人,说他坏话,这是丢鸟现眼事……
不好人,为什要喜欢他?喜欢就该捧在掌心,为什要糟蹋?
孔慕华很难理解人类某些行为。
虽然孔雀不算专鸟族,但是他自持美貌,又是上古大妖,嫌弃普通孔雀随便找配偶行为,只想要个最好,可惜挑剔多年,未能如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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