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扬低头,随手撸起边袖子,露出底下肌肉线条分明、横着数不清新伤旧疤小臂。他久久凝视着那些疤痕,想起那天在天台上何弈说话。
何弈说看到这些疤时候,就认出他。
“可是,”他似乎叹口气,衔着那根没点烟,眼底浮现出种罕见、近于悲伤情绪,像是在自言自语,“如果可以话,宁可身上没有这些疤,你也永远不要认出。”
烟含在嘴里,没有点。
有人等他起吃饭感觉很新鲜,在他潦草又兵荒马乱近二十年人生里这还是第次——也许在他还小时候,那个传说中颇有几分姿色陪酒小姐,也就是他母亲,还没有把他送到孤儿院,也尝试着去尽到个母亲该尽义务,笨手拙脚地替他冲过奶粉,勉强能称为“等他吃饭”。
但后来他被送到那个人间地狱般孤儿院里,最早最模糊记忆就是冷硬木板床和永远没有温度剩菜剩饭,打发叫花子般摆在平房门口,被群半大孩子争抢,最后分到他嘴里,永远只有难以果腹残渣。
他在路都还走不稳年纪,就已经学会抢食。
再后来年龄渐长,他逐渐展露出同龄人难以企及早慧,像头早早长出尖牙利爪幼狼,却还不明白收敛锋芒重要……这样孩子在寻常家庭是幸运,会走上条天资聪颖、光环伴身平坦道路,但活在孤儿院里,却只有两条路:成为所有孩子头领,或是被身边年幼恶魔排挤孤立。
他不太走运,属于后者。
于是后来每顿饭前都横着场险恶斗争,除非打到见血,或是有成年人匆匆赶来调停,否则他永远吃不饱,也再也不可能吃饱——那很像养蛊,他是那条可悲蛊虫。
吃饱都成问题,就更不要说吃得安稳。有人坐在满桌热气腾腾饭菜前等他起吃饭场景,就像个从未见过好梦,甚至不会引发他期盼,因为不曾见过,所以只有不解。那是另个世界事情。
长到十几岁时候,也许是上苍终于开眼,有天他被人找到,领养,接到家境优渥别墅里。领养他人自称是他叔叔,说他那个混社会亲爹被人打死在火并里,他是唯血脉,自己费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找到他,要按他爹遗愿,补偿他个正常、不愁吃穿后半生。
于是他有户口,被托关系送进所私立中学读书,又凭借个人不人鬼不鬼中考成绩,加上他那个叔叔从中周旋,最终吊着车尾考来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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