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上级主管是徽州府。罗显要循正规途径,必须先在歙县提告,然后再去徽州府上诉。这官司打起来,怕是会旷日持久。
但凡事总有例外。
明代有个官职叫作“巡按御史”,该*员代表皇帝定期巡视各地,检查地方政务。可以把其理解为个空降司法兼纪委*员,上可通天,只对皇上负责,地方z.府管不着。
巡按虽然只是七品官,但权柄极大,地方上举凡民政司法庶务,有问题可以“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更可怕是,巡按还有两把尚方宝剑。
第把宝剑,是对地方*员有奖惩之权,可以保举“廉能昭著”清官,亦能追究“蠹政害民”贪,,g。所以就连四品知府看见七品巡按,都得客客气气。
之罗氏族“莫不各随其力之所及,家之所有,乐输以为助”,齐心协力要渡过这次危机。罗显对此很是激动,感慨说:“将以见时举族念祖之公心,且使后世知孝于祖者,垂直不朽,亦可以自励云耳。”
罗家足足凑出差不多4000两银子,按当时物价,可以买8000石大米。打个官司而已,用得着这多钱吗?
还真需要。
《近事丛残》里有这段隆庆年间往事。个叫曹大章翰林回到老家金坛居住,遭遇强盗打劫,怀疑是扬州个叫韩嘉言盐商干。曹大章把韩嘉言告到应天府。官司开打之后,两家各显神通,不是买通应天府尹,就是去找科道弹劾,行贿行贿,收买收买,银钱泼水般使出去。最终官司打到南京刑部,终于判定韩嘉言与强盗案无关。
可怜韩嘉言为上下疏通打点,百万身家花个罄尽。虽然结局他还清白之身,却已被这无妄之灾折腾到破产边缘。
第二把宝剑,巡按除监察之外,还自带法院属性,有权接受军民词讼。如果老百姓觉得县衙处断不公,又不愿意上诉到府衙,那还有个选择,就是去找巡按上诉。
巡按是中央*员,找他打官司不算越诉。而且巡按身份独立于地方,可以定程度上保证审案不受地方利益干扰,算是百姓另外条申
可见在大明打官司,每层环节都得使钱,不多准备点银子是不成。拿这4000多两去对撼杨干院和尚,还远远不够呢。
罗显收得银子,聚齐人手,族里问他下步打算怎翻案,罗显想想,去歙县击鼓鸣冤肯定没戏,闹到徽州府也意义不大。
他咬牙,说咱们去徽州府巡按察院上诉去!
巡按察院是个什地方?为什罗显觉得去那里上诉会更有胜算呢?这还得从大明上诉制度说起。
大明朝廷有规定,打官司要级级打,老百姓如果起纠纷,先让里老调解,不成则去州县里打官司;州县解决不,再上诉到府里;府里不满意,再上诉到省级最高司法机构——按察使司。这个次序不能乱。如果有人胆敢越级上诉,扰乱司法秩序,无论是否冤枉,先笞五十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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