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等罗显辩解什,法椿又扔出第四枚炸弹。
这是份洪武二十四年流水保簿,编号“宾千九百九十九号”。那年,徽州正好清丈土地,不光要清理民田、官田,所有寺庙道观土地也要登记造册。杨干院名下所有寺产,就登记在这份文书里,并写明所属人是杨干禅院。
法椿主张很简单:流水保簿是最具权威性官方证明,足见官府承认杨干院产权在寺僧手中,并无与罗氏有关字样。禅院内建筑该如何处置,只有寺僧有权决定。
如果说前三条还属于强行碰瓷话,那这条就是直指要害。
不管杨干院和罗氏在唐、宋、元期间有什渊源,至少在洪武二十四年之后,法律上认定杨干院是独立经营,而非罗家私产。
庙之间,交由都纲仲裁;若诉讼发生在寺庙和普通民众之间,则须通过当地官府来审理。
杨干院起诉罗显,属于宗教人士与民间冲突,自然应该交给歙县知县审理。但因为杨干院是原告,身为徽州都纲法椿,也有权参与进来。
种种迹象表明,这次起诉是杨干院精心策划,目就是让法椿站在公堂之上,与罗显对质。
罗显本来信心满满,法椿是都纲又怎样?家祖坟先于杨干院而起,这是板上钉钉事实,有实物、有人证,还有府志、县志、碑文等文献为证,怎可能把白说成黑?
没想到,双方对质,情况却大大出乎罗显预料。
罗显这下子可慌。
他连忙申请同乡做证。知县发牌调来排年、里老、邻佑来问话。
里老身份刚才解释过,邻佑即邻居,这个排年,说来有些复杂。
明代里长并非终身制,是由十户富裕人家轮换充任,每户轮值年。轮值人户,称为现年,不当值九户,则称为排年。他们有义务为涉及本里官司提供证词或担保。
这三类人,都是最熟悉罗氏和杨干院关系外人。罗显以为他们肯出来做证,多少可以扳回城。孰料这些人在堂上支支吾吾,不肯明言。甚至有两个早已从呈坎后罗分出去族人——罗承善和罗互社,跳出来代表
法椿上来就扔三枚大炸弹。
第,他宣称罗秋隐坟墓所在早已湮灭无闻,现在坟头是罗显伪造。理由是:这尊坟墓形制狭小,坟边又没有石灰勾勒,只有八层砖围,分明是临时草草堆成。
第二,府志、县志记录简略,里面所说罗氏坟冢位置含糊,未必就是目前在杨干院里这座,因此不足为凭。
第三,杨干院建立,与罗氏无关。目前这所禅院始建于唐咸通二年(861年),位置是在歙县孝女乡,先后经历三次迁移,方才落于杨干。而那篇所谓程元凤撰写碑记里,说杨干院自宁泰乡迁来,显然指不是这所杨干院。院内坟头,自然也就不是罗秋隐——罗家人拜错坟头。
罗显被这三枚炸弹给炸蒙。这三条虽是强词夺理,可时之间不易辩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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