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法椿控诉比上次更加阴狠。他宣称后罗族罗良玺图谋杨干院土地,唆使罗伟在法会上挑衅,打死杨干院僧人能霓、佛圆,定要追究到底。
法椿在状书里精心做设计,把这次诉讼设计成起人命官司,再牵连到罗氏谋夺土地动机。新案带着旧案,便无翻案之嫌。
不过法椿没有把状纸递到歙县县衙,而是竿子直接把案子捅到徽州巡抚都院。
注意,是巡抚都院,不是巡按察院。刚才说,这里是巡抚在徽州办公地点,它和巡按察院样,也可以接民间诉讼官司。
这是大明司法制度个特点:无论是布政使、按察使还是巡按、巡抚,他们都可以接待上诉民众或复查案情。万历年间有位大儒叫吕坤,他曾经评价这特点:“数批检问,非以求同,正谓恐有冤抑,相与平反耳……盖众官同勘事,原为此事虚实;同勘人,原为此人生死。”意思是对于同案子,由几个互无统辖部门来勘问,可以最大限度保证审判公正。
可有个人,仍旧不服。
法椿。
宁国府审案之时,法椿力不能及,只能眼睁睁看着判决下来。可是他并不甘心,心要把案子反转过来。
不过这件事若再从祖坟入手,难度太大。法椿精研佛法之余,想出条毒计来。
嘉靖九年(1530年)七月十五日,杨干院对外宣布,要搞次盛大中元节法会,无论僧俗男女都可以来参加。远近乡人听说之后,纷纷聚拢过来,时杨干院内外熙熙攘攘,分外热闹。
尤其是“数批检问”四个字,要求断案时十分谨慎,多次批驳、考查、询问,尽最大努力查明真相,避免冤假错案。
“数批检问”这个办案原则,对百姓来说,是好事,但也很容易被有心人利用。
比如法椿这次选择巡抚,就包藏心机。
上次罗显之所以能翻盘,是因为他选择上诉巡按;二是在状子里把知县高琦也给告。涉*员,巡按便有理由要求异地审判,导致法椿不能控制局面,以致失败。
法椿不想重蹈覆辙,所以这次他越过歙县和徽州府,绕开应天巡按,把这桩案子送到应天巡
呈坎距离杨干不远,后罗氏年轻族人们见到如此好玩,也纷纷跑去玩耍。
去人有罗良玺、罗伟,以及罗显干侄子郑来保。郑来保还带着自己媳妇尚金宗以及媳妇闺密叶氏、郑氏、徐氏等人,兴致勃勃地来到杨干院。他万万没想到,这是自己过最后个中元节,也是人生最后个夜晚。
具体怎回事,史书里并没有提及。总之,在当晚发生次蓄谋已久斗殴。在争斗中,郑来保被僧人们活活打死,尸体被个叫智灯和尚抢走,直接烧毁。
消息传回到呈坎,罗显无比震惊,怎个人去看个法会就平白无故地死,而且连尸体都找不到?他还没从震惊中恢复过来,更大麻烦已经降临。
杨干院突然宣布要状告罗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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