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历三十四年(1606年)二月十五日,这块石碑制作完毕,并在干徽州、婺源*员、地方乡宦士绅以及民众围观下,立在婺源龙脉之上。
石碑背面,刻是徽州府发给婺源县行牌公文——现在叫正式通知,不算太长,姑录于下:
直隶徽州府梁为恳保县学龙,以培地脉,以振人文事。
据本县申查,禁伤船槽岭龙脉缘由。奉批览图,峰峦秀耸,内如三龙会脉,两湖中夹,月峰左峙,日峰右起,文笔砚池,种种奇绝。惜哉,伤于愚民之手!盖缘向缺表章,是以官失呵护,则前志遗漏之罪也。矿以议包,何得妄凿?灰税驾指,又经县豁。此后,有敢盗采者,官府学校共仇之。此郡邑得为、当为、可为事理,不必转达院道也。仰县即竖石,大书严禁,有犯者许人讦告,从重究罪。仍编纂条,补入郡
伤脉之端。而不独为县龙、学龙大害,而与设法包矿保全山灵之意,亦大悖矣。”
翻译下:长林抗议啊,是因为灰税事。当年包税导致龙脉毁伤,这不光对咱们婺源县和县学气运有所妨害,对当初承包矿场爱护山灵初衷,也有所违背啊。
这话说得真够费劲。很明显,谭知县想说这切都是包税惹祸,可骂包税,就会扯到矿监公公们,骂公公们,就会扯到皇帝。个小小知县,谁都不能得罪,只好小小地谴责下包税,然后还得往回找补句,表示包税开矿本意是好,只是执行没到位而已。
谭知县应该是私下里跟利益方达成某种妥协,争取到灰税取消。可是这些事没法摊开在台面上说,只好隐晦地点几句因果。
有趣是,在同篇文里,谭知县前面还义正词严地痛斥愚民“且向所藉口者,或以灰税未除。而本县业已议豁,又复何辞!”后面忽然又说“其本岭灰税除另申豁外,谨据通邑舆情再合申报。”——前面还口口声声说们早把灰税免,后面却变成们正在研究免税办法……
这个前后不致矛盾,说到底还是好面子。灰税之争,毕竟是婺源县衙理亏,但官府不能错,至少不能向老百姓认错,否则官威何在?所以谭知县用春秋笔法,把取消灰税之事挪到长林抗议之前,显得民众特别不理性,免税还闹事。
本来是官府收取重税,导致民众抗议,知县急忙弥补救火。这挪移,变成官府早有绸缪,无知民众无理取闹,官府耐心安抚解释。
效果完全不样。
梁知府接到谭知县报告,读出其中关于包税微言艰难之意。不过谭昌言还算能干,在县里把麻烦都摆平,没往徽州府踢。梁应泽闻弦歌而知雅意,也不必再深究,大笔挥,照准执行。
婺源县先前保龙禁灰令只是道行政命令,现在经徽州府批准,便正式形成条行政法规。为体现出足够震慑性,婺源决定把禁令镌刻在块巨大石碑上,立于船槽岭进山处,让所有人都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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