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昭点点头,他既然遇上,还是同班同学,能救他肯定是会出手:“九成把握,就看你选择。如果你想选择成为血族,那你没必要考虑医学手段,但如果你还想做人类,那可以帮你。”
任璇定定心,这才鼓起勇气道:“对不起沈还英,不是不信你,能问下,你为什要帮吗?”
这个问题,谭昭交叠起双腿道:“因为是吸血鬼猎人,作为猎人,当然并不想自己同类成为吸血鬼。哦对,也是收费。”
霍金利:……这是找借口!这人真是谎话张口就来啊!
“啊?”
走吸血鬼,在没有深入解之前,或许绝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
长生不死吸血鬼时髦值点满,只需要改变饮食作息就可以避免残疾,这听上去确实非常诱惑人,任璇在知道自己腿可能永远都恢复不时,是完全没办法接受,或者说,没有个正常人会平静地接受残缺自己。
她刚才,就像是被魔鬼引诱样,即便知道这样可能太草率,但还是情不自禁地选择相信最后点烛火。
谭昭闻言,推推眼镜道:“那要继续吗?”
任璇有些语塞,人勇气很奇怪,第次可以勇敢无畏,而第二次时候,就会有所衰竭,特别是当着同学面,她点不下这个头,但内心深处,她依然为之心动。
谭昭美滋滋地给自己套个假身份,开始唬人:“那作为科普,来向你说明下血族现在情况吧。你听完,可以做个参考。”
任璇却摇摇头:“谢谢你,沈美人,你……怎收费?”
这话出,就等同于还没听血族科普,就选择继续当人类,李牧当下非常受伤地叫声:“为什?”
为什?这听上去可能有点渣,歌者在血族就意味着伴侣,如果她下半辈子只能坐轮椅,那她愿意牺牲自己爱情,但如果有选,她还是想跟从自己意愿,即便她以后又选择李牧,但此时此刻她,不想将就,不想委曲求全。
“对不起,还有父母兄弟,还没有做好成为个血族准备。”
“沈还英,这是决定,你不要……”
李牧话才说到半,就对上平光镜下带着冷意眸子,那瞬他只觉得自己被股强大力量锁住全身,本能让他停止挣扎,甚至连言语都忘记。
“既然如此,那你有没有对她说,能救她腿,不必经历初拥,也没必要成为吸血鬼呢?”
霍金利:艹!沈还英这个妖孽!
任璇瞬间瞪大眼睛,她当然不傻,沈美人现在表现出来东西显然也不是常人,就在听到这话瞬间,她心里就信大半,但本能驱使着她发问:“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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