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贝尔苟斯特已经遥遥在望。
……
“阿福,Bitch是什意思?总感觉有人用这个词汇来评价呢!”
“白吃,大概就是白吃食物意思吧?”
“阿远讨厌。”暮星抚脸,“到现在还记得那些小事。”
比如说,某人大大咧咧赶路,然后被林间飞来支箭正中咽喉,财物被强盗拿走,尸体被地精吃掉。
再比如某人途中被邀请做客,然后主人准备好锅烧好开水,再露出八颗牙齿笑说,“该你坐进去,晚餐。”
所以,他不敢走在路上。他感知属性只有14,比普通人好不少,但是比起费伦各种不科学生物来说,是渣渣。他并不能确定自己能在被袭击前先发现危险,所以陆远就直派妮妮侦查,然后自己用潜行技巧,走在路左侧树林里。
穿过草丛时沙沙声、衣服挂到树枝断裂声、远处忽然传来动物鸣叫声都成他噩梦。
这走两个小时后,体力消耗让他疲惫不堪。
环”,里面满满装着够个军队使用物资,还有他段时间制造卷轴和炼金药剂,加上小猫妮妮突前侦查……
不知道,还以为他这架势是要去屠龙呢。
他其实,就是从那西凯到贝尔苟斯特,走段夜路而已。
在陆远看来,这是对他段野外学习成果检验,结果,很般。
事实比他想象要艰难得多。
“那些?是多少啊。”阿福有些黑线转头看着暮星脸颊,追问道。
“阿福也讨厌!那,那种小事怎数得清嘛。”
“你脸红厉害。”
“地,地精出现!以吾主艾罗娜之名,
最后他只能回到路上去,只是尽量让自己处在阴影掩盖下,减少脚步声音。
现在他迫切希望能找到些能起冒险伙伴!
休息时,有人警戒真是太好!
赶路时,有人突前吸引仇恨真是太好!
这种独自冒险经历,实际上不过才八个小时,就彻底把他想法扭转过来。
之前哪怕训练再怎完善,准备得再怎充足,都无法掩盖他是个菜鸟事实。
尽管,艾罗娜戒指让他在森林中自动获得“穿林术”效果,动物也不会主动攻击他。但是,他毕竟不是从小在森林里长大暮星,那些暮星做起来毫无特别举动,现在他知道那叫“举重若轻”,是胸有成竹之人非常招人恨装逼做法。他离那个境界遥远得就像他到女神距离——看起来把手伸进戒指就能触摸到,其实要跨越三个位面。
他不知道他这些自言自语都会被暮星听到,你以为你躲到月球上喊“Bitch”就不是骂老婆吗?太天真少年。
在发出各种声音森林里走夜路,直接让他这个坐办公室白领士气狂跌。心里想就是鬼啊鬼啊以及鬼啊什。这种恐怖感直让他绷紧着神经,飞速消耗着体力。
还有就是他赶路方式。他经验全部来自于那西凯关于海岸大道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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