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紧紧盯住前方敌军大阵,目光如芒刺般锐利,大约在寻找着官兵懈怠下来战机。李自成毕竟是纵横天下十年而朝廷不能制之“剧贼”,他战场嗅觉异常敏锐,风向、气温、人心、士气,只是瞬间,他似乎就把握住胜利关键。
“玉峰、捷轩,你们各带两队压阵!”
李自成首先下令,让田见秀和刘宗敏这两员地位最高大将,分别统带两队兵马。将他们兵力分成两个梯次,作为正面作战主力使用。
“汉举,你抓住中军,以备万!”
而后则让袁宗第手握中军部队,意图在于将这支中军兵马作为预备队使用。
但越想甩掉,早年起兵时,那些狼狈又尴尬场景反而在脑海里越发清晰起来。他忍不住轻笑声,让身旁刘汝魁和郝摇旗都摸不着头脑,但这种稍微温和些表情,确实更搭他那张白净脸。
“皂鹰,老掌盘他们马上要进攻,赶紧准备下。”
军岭川山谷里闯营主力,正在李自成亲自指挥之下,迅速集结起来。李自成还是用那半杆箭矢来临阵指挥,他早已习惯与死亡赛跑滋味。此时点慌张模样都没有,反倒是派自信满满样子,在他那种没来由自信力影响下,周围圈士兵们,似乎也都有种可以战而胜之感觉。
李双喜和党守素两人,分别率领闯营精锐夜不收和李自成亲兵卫士,分列在阵列右翼。这样布置兵力,是为让他们配合之后从右侧山坡冲下来刘芳亮和李来亨,着力摧毁官军右翼。
而刘宗敏、田见秀、李过、袁宗第这四员大将,则将骑兵战马都先留在后方。在这种狭窄山谷里,骑兵很难充分发挥其威力,反而个不小心撞到官军长枪阵里,那损失可就大。
对现在闯营来说,任何匹战马——哪怕是刘宗敏那匹十分老弱蹄儿爷——也都是极为宝贵战略物资,实在容不得点浪费。
田见秀和袁宗第麾下马队士兵们,此时也都下马,将长矛换成突击用刀牌和大棒。他们由于之前劫取富水堡时,换上批新锐官军甲仗,装备明显比刘宗敏和李过部队好多,大概有三分之人都穿着比较新布面甲。
李自成将这支装备较好部队作为先锋头队,他自己也站在头队之中,拔出那把之前只用作指挥之途宝剑。
这把剑名叫花马剑,剑名来源于米脂代十分有名传说人物高庆。高庆是元末位抗蒙义军首领,绰号便叫做花马高庆。他率部光复陕北带后,归降洪武帝,受封为昭武将军,世袭卫指挥使。米脂代高姓多与高庆有关,李自成妻弟高功与被官军擒斩闯王高迎祥,虽然实际并无血缘关系,但他们可能都是花马高庆后裔。
李自成手中花马剑借用高庆传说,剑身上铭刻着赛龙泉三字,看起来锋芒逼人。不过比起凛冽剑锋,更使人汗毛竖起则是李自成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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