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公子阳生犯下事虽是在战争中,但他却不是赵氏将帅,赵氏军法无法推广到他头上。
既然阳生是外国人,那也可以套入跨国司法里。般而言,跨国案件主持者是至高无上周天子,后来天子失权,就成霸主代劳,诸侯自有套“国际法”,专门处理两国卿大夫之间纠纷、战争、诉讼。
可如今天下无霸,赵无恤更不是晋国上卿,对敌国公子,拘押亦可,甚至杀掉也无可厚非,可由他派理官来仲裁公子阳生罪行,就有些不伦不类。
所以邓析有点犯难,“将军,此事无旧例可循,你打算让如何审理?”
赵无恤刚赶到郓城,没歇口气便要开始张罗此事,他笑道:“先生不是修《赵律》,并推而广之
周礼中,司寇掌司法,其下有士师掌刑狱,而负责审理案件法官,则称之为“理官”。
赵氏最大法官,也就是“大理”邓析年近五旬,他鬓角已经发白,三捋丝不苟胡须粘在下巴上,让他瘦脸显得越发古板。
这位理官人生经历非同般,他不满子产之法,便欲改郑国所铸旧法,而私造刑律,写于竹简之上,被称之为《竹刑》。他还向郑国国人、商贾们传授法律知识,公开承揽诉讼,为人打官司,他在审案棘下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词,以非为是,以是为非,多次翻转案情。这让郑国司寇、士师十分被动,只要邓析到场,便再无人敢主持讼狱。
此事最终惊动郑国执政驷歂,他与邓析在乡校辩论,却被驳得败涂地,恼羞成怒之下关乡校,还对邓析下禁锢令,打算执邓析而戮之!
赵无恤在邓氏族人请求下联合郑国些商贾大夫解救邓析,将他送到赵氏。邓析入赵后没有呆在下宫锦衣玉食,而是开始在长子、晋阳、温县等地跋涉,深入民间解疾苦,最终在赵宣子之法基础上,制定套新律法,称之为《赵律》。并在赵鞅支持下开设官办学校,广收门徒,传授律法、诉讼知识,名法之学在赵氏父子鼓励下,俨然在冀州之地流行起来。
晋国内战打乱这种节奏,但也给邓析些新尝试机会,比如说难得见公审国公子……
“审理过庶民作*犯科盗窃案,审理过军中临阵脱逃丢失兵器,审理过邯郸氏谋逆大案,但惟独没有接手过对外国公子讼狱……”
邓析翻着厚厚卷宗,抬眼皱眉看向赵无恤,将他不远百里从朝歌唤来,就是为此事,但他却感觉有些棘手。处理起民事、宗族、军事案件来邓析得心应手,可对个外国公子宣判,却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若非要和现世惯例挂钩,便是军事司法和跨国司法。
正所谓“不死伍乘,军之大刑也”,战争需要有严格军事纪律,古代在战前有《誓》,晋国和赵氏更有严格成文军规,军中司马、士师要对违反军法者处以严刑,对己方民众烧杀抢掠者也是大罪,自然要明正刑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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