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那要记得多喜欢点。”
“行,得寸进尺,赶紧滚回新兵连去!”
败城笑骂着把知乐赶走,站在楼梯间看着蹦跳往下跑小崽子。那剃得短短板寸头顶却像是狗啃般参差不齐。等离远,他眯起眼睛仔细看,就看见那片形成个模糊猫科动物脑袋,即像猫又像豹。
这就是败城个半小时杰作,即隐秘又极有标志性——同时也代表着他心进步沦陷。
来。“半大小子,吃穷老子”,他食欲可不是般二般好,似乎要把童年缺全补回来般。
败城拿出剃头工具,看知乐已经吃得腮帮子鼓得像个小球般,笑骂道:“你除吃还知道什?”说是这样说,但他晓得知乐爱吃,办公室和寝室都摆满零食,还总是藏起来,就爱看知乐四处翻找模样。他还偷偷拍过张,放在手机里,没事就拿出来看看。
“饿嘛——”
知乐撒娇功底越来越高,喊得败城浑身汗毛直竖,摇摇头,喝道:“坐过来!别吃……算算,你拿过来,边剪边吃。”
推发剪卡嚓卡嚓声音和薯片卡嘣卡嘣声音混合在起,在安静房间里引起轻轻回响。知乐很快吃完袋,又开另袋,继续吃,爷儿俩谁也不说话。败城像是雕花般在知乐头上“作业”,个半小时后,左看右看,终于满意。
知乐跳起来,冲进厕所把脑袋伸进水龙头下冲下,再在镜子里看看,也就是普通板寸嘛。他不知道为什败城理这长时间,自动把这当成“爱护”,美得不行。
败城见知乐笑着跑出来,拿起衣服就要往外冲,赶紧喊:“等下,回来!”
知乐不明所以地跑回来,刚到败城面前,就被捧住脑袋,用力在头顶亲下。他得吻,兴冲冲地问:“哥,你有没有更喜欢呀?”
败城笑着道:“有啊。”
知乐眼睛下子亮:“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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