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布城规模比这里大上二倍左右,自己六级战士,在那里也足够找到工作,而且,有些生活改变,也不会引人注意——虽然自己消化汉布林记忆,但是本性却是难改,说不定就会被熟人发觉。
与其这样,还不如去陌生地方,过段时间,就算熟人发觉不同,也会认为是长进。
按照记忆,卖掉这小楼,应该有600银雷克,如果加上里面家具,粮食储备等等,可以卖出800银雷克,加上这次有3300银雷克,以及以前存下650银雷克,在英布城,都可以购买座商人区小楼——上次看见那个小楼,要价不过5000,杀杀价,应该足够。
每次都是新开始啊,想明白,方信觉得浑身轻松,他到储备室,从木桶中倒大杯麦酒之后,便回到自己房间休息去。
就自然受到些战士恭喜,方信还记得自己雇佣马车在外面等候,因此说些话,在公会所属酒吧上点五瓶酒,付钱,就推辞着出去。
到门外,又命雇佣马车前往自己居点,渐渐,到潮湿泥泞小巷中,这其实非常正常,除主街道,谁有青石铺路呢?
到处小房子前,方信就下车,才下车,就见得个小孩兴高采烈说着:“汉布林叔叔,你回来啦,海上好不好玩,以后也要当个水手!”
“好好,哈哈!”方信知道他叫汉利,是邻居家孩子,哈哈笑笑,还没有多说,然后就见他母亲喊声:“汉利,还不回来帮干活!”
汉利有些不情愿,但是还是不得不回去,其实方信自记忆中,知道每次汉布林回来,会带点小吃给他,所以才有这个表情。
不过,现在方信也就不理他,点心事情,明天吧!
让车夫帮着,把盔甲木箱搬到家中。
城市中,房屋其实非常狭小,方信房子其实已经算好,是祖上传下来,个二层小楼,底层是客厅和储藏室,楼上多为卧室,阁楼上还有些小空间放东西。
在这个世界,就算般中产阶级,居住得拥挤不堪,也只有主人夫妇能有自己卧室,其他人则只能挤在起,而且只有主人有床,大部分人只是睡在麦草上,盖着些乱七八糟被子。
打量着房屋,方信打定主意,这个小楼,是危房,必须整理,那些乱七八糟东西,必须卖掉或者丢掉,当然,太多变化会引人注意,那就搬迁到附近英布城中去。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