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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暮从警局走出来时,已经是晨光微熹。他坐进驾驶座里,揉揉因为晚上没合眼而有些疲倦眼睛,打个哈欠。
林乔愧疚地看着他,“对不起,要不是因为,你也不用那辛
在他看来,许暮和他是类人,可是这样许暮却有深爱、唯她。他毫不怀疑许暮可以为那个她践踏这世间切道德和法律。
就像弗罗斯特在《未选择路》中写那样:“黄色树林里分出两条路,
可惜不能同时去涉足。
在那路口久久伫立。
向着条路极目望去,
他们可不是对同类友爱人啊。更别提,乐景似乎还触到他逆鳞,他毫不怀疑,许暮定会千方百计杀他,然后用他尸体来喂养他爱人。
“爱人”。
这个词,对于他们来说真诡异啊。只要想想,他浑身鸡皮疙瘩都要出来。
乐景从很小时候就知道他感情有缺陷。
爱也好,恨也好,无论怎样激烈感情都无法在他心中掀起太大波动。和其他人类浓妆重抹五彩斑斓感情世界相比,他感情世界寡淡就像杯平淡无味白开水。
子都不敢杀死女人,身上却笼罩着冲天血腥气和怨气。
恶鬼,而且是个吃过人恶鬼。
想到许暮之前看向这个女鬼温柔眼神,再结合许暮刚才回答,乐景笑更开心,这真是太有意思。
乐景目光光明正大,并没有掩饰什,许暮脸色瞬间有些狰狞,看向乐景眼神更是锋利如刀,就好像被入侵者激怒野兽,恨不能把敌人撕成粉碎。
他不动声色前进步,把那个女鬼小姐挡在身后,然后迅速收敛起表情,若无其事地问道:“你在看什?”
直到它消失在丛林深处。
但却选择另外条路……”
许暮就是踏上乐景没有踏上那条路。
虽然乐景从不会后悔他选择道路,但是他还是会好奇另条路风景。
所以,许暮会成为最棒观察对象。
当然,他也是有爱着人。
他爱着所有有趣人类。
可是他从来没有爱过单、特定某个人。而他也排斥这样做。
他讨厌建立亲密关系,也讨厌被“驯养”。狐狸被小王子驯养后,就再也不是那个自由狐狸。
他不会爱上某人,所以他永远是自由。
“看什?”青年歪歪头,眼中闪着奇异光芒,笑人畜无害,“在看旷世奇情啊。”
许暮绷紧下巴,顿顿,突然笑起来:“和妻子只是这世间平凡对夫妻,担不起什旷世奇情。”他收起嘴角笑容,冲小刘点点头:“不聊,先去工作。”
“许先生。”乐景双手插兜,闲闲开口道:“觉得你这人挺有意思,交个朋友怎样?”
许暮慢慢转过头,淡淡笑:“好啊。”
乐景勾起嘴角,他知道许暮想杀他。这不奇怪,易地而处,换做他也会这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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