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觉得警方不会想得这简单。越看这块越觉得不对劲,总觉得有种说不出别扭感觉。这就是A所说“刻意而为”吧?觉得如果把这块表留下,警方也许会认为:“各种证据都显示案发时间是六点三十分左右,但这可能是凶手设陷阱,实际作案发生在别时间。”
越想头越疼。明明不是陷阱,却反而可能被怀疑成是陷阱。事到如今还得担心这种事,真烦死。
结果,把那块塞进运动服口袋里,想着既然不能留下,就干脆带走。
站起
“知道。”挂上电话,心想,A不愧是“老江湖”,他之前应该已经经历过很多次类似“危急”时刻,这让想想都觉得害怕。
拿起桌上纸袋,朝周围看看,确认下有没有漏掉什。
最后,又看眼尸体。虽然觉得他死得冤枉,但也是没办法。不想杀他,从开始就没想过要杀人。虽然不知道是什原因,但提前回家就是他不好。只是心想要完成客户交代任务,为填饱肚子,什事都愿意做。
看眼自己手表,六点四十分。但男人手表却慢十分钟。
当仔细再看男人手表时,不由地大吃惊——手表表面出现裂痕,手表停。
。你不是已经避开摄像头吗?”
“照你说避开。”
“没留下指纹吧?”
“直戴着手套。”
“那就没问题。注意别留下让人起疑证据就行。赶紧走吧!”
想,正好可以把这个当做明示作案时间线索,但突然又冒出另个念头。
想到很久以前看过部连续剧,是个蛮无聊推理故事,其中就出现过个作案手法,用刚好就是“”。杀人犯为伪造犯罪时间,把被害人手表调到完全不同时间,然后将其摔坏,让表停走。觉得手表并非易坏物品,如果坏,反而会怀疑是不是罪犯刻意而为。
切忌刻意而为——A说过话仿佛又次在耳边响起。
惴惴不安地从男人手腕上摘下手表。这是块老式机械表,时针和分针停下位置刚好显示为六点三十分。摇摇手表,又轻轻敲敲,秒针并没有继续转动。
开始寻思起来——如果把表留下,警方看到会怎想?应该会很容易地认为手表是案发时被损坏,所以表上显示时间就是案发时间。
仔细想来,A说得也许没错。于是渐渐平复下来。
“那个怎弄?就是客户要留下明显线索,提示出作案时间。”
A对此仍是不以为然地说:“你不是已经留下重大线索嘛,就是被害人尸体呀。只要确认下监控录像,就能知道那个男人是几点回家。而且按照现代科学搜查手段,应该可以准确地推算出他死亡时间,这样就可以轻松地锁定案件发生日期和时间。”
“原来如此。”
“不用再动什手脚,切忌刻意而为。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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