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件通知在两天后下午五点到七点间行动。估计这段时间正好屋里没人。场所是东京市内某高层公寓里户,要带走是尊白色雕像,和A之前说那样,说是放在个细长盒子里。邮件里还附带张雕像和盒子照片,还有指示公寓所在位置地图。雕像是穿着南美民族服装女人模样。
邮件最后写道——就算留下翻箱倒柜痕迹也没关系。要是看到其他值钱东西,想拿就拿,最好让人以为只是单纯偷盗案。还希望能留下明显线索,让人下子就能确定具体作案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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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客户”指定五点准时开始行动,用A给钥匙打开公寓门口门禁后,故意低着头进入公寓大门。为不被监控摄像头拍到面部,还特地戴顶帽檐很大帽子。但似乎没有太大必要,毕竟是超大型高层公寓,每天有数百人进进出出,就算被监控拍到脸应该也没太大问题。需要注意是电梯里摄像头,因为可以通过出电梯楼层数找到特定人物。因此,虽然目地是三十三楼,但故意在三十楼就出电梯,然后走楼梯上去。
明白这次工作真正意义。虽然表面指令是让去个房间拿件雕像,但其实就是让去偷东西。估计他们事先弄到钥匙,然后做把备用,但这肯定没经过户主同意。
实本来想说是“散发着恶臭大纸箱”。
“不用担心。没那大,据说只是个红酒瓶大小东西,装在个细长盒子里。到手后,连盒子起交给就行,当场给你报酬。”
A说金额。那数目对于失业中来说简直是救命钱。
“你说房间在哪里?”
“也不清楚。你要是愿意做话,就告诉上家你联系方式,他会直接给你下达指令。怎样?做不做?”
客户提出两个希望。其,当然就是拿走那尊雕像;其二,就是不在场证明。邮件里说让留下明显、可以确定作案时间证据。当警方事后按偷盗案件进行调查时候,所留下线索应该可以
“做!”握着手机说。心里稍微安坦些,因为有这笔钱就不用被赶出公寓。实际上,已经欠房东三个月房租。
上个月,店长发现盗用店里钱,所以把开除。虽然也想快点儿找份新工作,但每天就是提不起劲儿,浑浑噩噩地过日子。现在如果去找乡下父母,他们只会说:“想要钱花,就给快点儿滚回来!”
接到A电话第二天,在公寓附近公园里和A见面。瘦弱A穿着套看上去像是高级货西装,和两年前样,浑身依旧散发出种危险气息。他交给把崭新钥匙。
“具体细节会用邮件联系,你照指令行事就行。拜托。”A说完就匆匆离去。他留给个背影,似乎在说“不过是个中间人”。
和A分开后过个小时,收到封邮件,名为“来自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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