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丝问:“为什?”
伊苏:“因为他……他不愿意恢复供货,危害伊本先生利益。”
这是个坑,伊苏如果出于保护伊本考虑,会回答:把话传达给沙毕诺夫。
伊苏如果出于背叛伊本考虑,会回答:24小时后,如果不同意恢复供货,解决沙毕诺夫。
实际上效果是相反。伊苏前者话语回答后,露丝可以直接质疑伊苏,只是传话为什杀人?你上司给你A工作,你做B工作。这是不可被采信。
相反,如果伊苏是后者回答,说明伊苏误会伊本命令,错在伊苏,不在伊本。这才是保护伊本。
主观上思考时间很短,伊苏为保护伊本,于是道:“老板伊本让将原话传达给沙毕诺夫。”
三方进行多次会谈。伊本态度强硬,而且目中无人,其让最大步就是:把尓本国家市场让给尓本。沙毕诺夫提议,南面归伊本,北面归尓本,大家起垄断中东武器业。
伊本认为自己本来就垄断武器业,尓本凭什和自己竞争?会谈不欢而散。接下来数月,尓本开始插手伊本销售网络。由于双方都是中东王子,都有势力,并且有大联盟规则约束,伊本只能有限进行反击。尓本在CA扶持下,步步吞噬伊本市场。
伊本开大招,利用己方官方势力打压对方销售网络。在这点上尓本是比较弱。最后导致沙毕诺夫单方面断货以遏制伊本。侧面证明伊本在这片土地上实力。
尓本回答完露丝问题后,露丝向伊本求证,尓本所说是不是真实情况?
露丝有备而来,如果伊本否认,就会请证人出庭。这是通常官司打法,引诱伊本撒谎,而后揭穿谎言,让仲裁者们对伊本人品产生质疑。
这就跳坑,露丝问:“伊本让你传话,你却把沙毕诺夫给杀。不太理解,这是个什逻辑道理?如同伊本结婚,请你采购新娘婚纱,结果你把新娘给卖。能不能解释下,你是怎履行伊本命令?”
露丝:“找狙击手,带微冲,杀沙毕诺夫,这个传话方式倒是第次见。”
伊苏被问卡壳,他谋划杀人事实在前,现在又说是传话。显然存在这巨大矛盾。
露丝再诱导:“或许你认为伊本意思是杀死沙毕诺夫?”
伊苏立刻道:“不,是要杀他,和伊本先生无关。”
伊本承认,即使伊本承认,露丝还是没有将伊本下令杀人联系在起。
在取得阶段进展后,露丝开始进攻伊本:“伊本先生,你是否让伊苏先生对死者沙毕诺夫下达过24小时最后通牒?”
很多人知道这件事,以目前露丝资源很难隐瞒,伊本点头:“是。”
杰森补充:“伊本先生说是,给他24小时时间考虑。并非最后通牒。”两者在法律上有本质区别。最后通牒包含威胁和行动可能。杰森说法不存在行动可能。
露丝问伊苏:“你是怎理解24小时考虑时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