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是纯洁,无辜,天真,可爱,无邪……
曹云另外个案子是反熊孩子,有个熊孩子在KFC内奔跑吵闹,有位女孩请其家长约束,小孩奶奶则说,孩子还小,他懂什,个大人和小孩子计较,有没有家教。熊孩子见女孩告状,于是‘不小心’撞女孩桌子导致可乐洒出来,女孩巴掌抽过去,熊孩子坐地上半天不敢吭声。家长不满,要女孩和KFC赔偿精神损失费,医药费之类等等五万元。
女孩恰巧家里还是有点钱,口气不爽,于是找到曹云。曹云本着顾客就是玉帝原则出发,反告熊孩子,要求熊孩子家长赔偿女孩可乐钱,还有报
,如果警察无法证明小野死亡,那就无法告上泉谋杀。
切切都是个坑,本案吸引诸多眼球,可以算上全民关注,吃瓜群众们已经准备完毕。就看保险公司和野子要怎打这个官司。
……
曹云其实不太喜欢律师所目前工作,律师所现在确实有起色,但是主要业务是普通民事诉讼案。多数案子钱不多,手续和细节繁杂,每个案子涉及人和事都非常多。个月下来,曹云接四个案子,从雇主利益来说战绩为三胜平,拿到手里律师费才十二万。
十二万虽然是税后,但是寒子那边需要给工钱。另外办案是需要成本,车马费,交通费就不说。有些案件证人会讹诈律师,给钱才作证,或者给钱才告诉你线索。
相比之下曹云更喜欢两种模式,种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案子,比如上泉这个案子,曹云自己个人就拿将近六十万,寒子拿十万,律师所抽十五万。另外种是私人法律顾问,事情少,报酬不错,客户都是有钱人,需要打官司又符合第种模式。
只能希望大集团,大机构或者大富豪们,哪天突然慧眼识珠。在此之前,只能做着发财梦继续枯燥乏味工作。曹云在这片区域小有名气,面前案子还真不少,陆航实质上算是曹云助理律师,他开始分担曹云这些工作,当然多是协商案子。
熊孩子趴在手扶梯扶手上,摔到楼下受伤,家长要求商场赔偿八万元。看,还有这种人,自己孩子调皮捣蛋,家长缺乏监管,还有脸要商场赔八万。唉……世风日下呀。
“XX先生,商场同意赔付六万元……按意思十万左右商场还是会给,他们不希望打官司……没错,不要接待记者……你确定六万就可以?行,那约个时间,大家把协议书签……好,再见。”
没错,导致世风日下人正是曹云。曹云也不想啊,这案子很简单也很‘刘莽’。商场有个过失,贴多种禁止动作牌,唯独是没贴上孩子趴在扶手上警示牌。真打官司,谁输谁赢没有把握,但是这种官司打到底,作为商场为声誉,最后都会主动承担部分责任,法官也会倾向商场赔点钱,毕竟人是在商场受伤。毕竟熊孩子在法理上还是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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