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个不太明白是,为什在沙滩,也就是第案发现场只找到个酒瓶。根据松本口供,他和井上人瓶酒。”
“这解释理由太多,比如扔到大海里。比如开车回城路上,扔到隔离带外。也有可能松本在撒谎,其实是他搞错。”
曹云道:“按照他们喝酒和松本被捕时间来看,恰巧是涨潮时间,如果扔到大海,空酒瓶还是可能被冲上岸,另外,为什不把两个酒瓶扔到大海,只扔个酒瓶呢?也有可能是他们吵架,松本火,把酒瓶扔向大海。不过他们喝酒地点距离最高潮水位置还有十五米。假设是开车中途扔到隔离带外,这属于可以收集证据,警方必须提供这个证据。其次,为什要扔瓶子?中途停车?还是有其他原因?”
高山杏想着,道:“那可能松本记错,或者是故意撒谎?”
“松本虽然没有否认杀人,但是也没有承认杀人,他口供说明,他似乎不肯定自己和井上有没有冲突。这样
恰是律师不专业。假设嫌疑人不肯定自己是不是做过案,律师必须按照其没有作案前提进行辩护,并且说服嫌疑人坚信自己没有作案。
嫌疑犯罪名是否成立,不是法官说算,而是陪审团说算。就松本这状态,在法庭上含糊其辞,必死无疑。
曹云本人并不喜欢接刑事案委托,特别不喜欢成为被告辩护律师。曹云因为有警察父亲原因,加上警校年多生涯,他具备位作为优秀警探各方面基本素质,接触和听闻刑事案不少。不喜欢成为被告辩护律师,是因为作为律师,即使知道被告有罪,也必须尽全力打赢官司。这时候就会受到良知和专业两难拷问。
怎办呢?自己不喜欢,似乎高山杏也不喜欢自己插手。但是很明显松本不是凶手。不管怎说,这家律师行自己是有股份,今年律师所不能再垄断东唐死刑。
天色慢慢暗下来,高山杏仍旧专心致志工作,努力打字,似乎很专业样子。但是个律师去做文员工作,本身就代表种失败。
曹云打开灯,拿罐能量饮料放在高山杏面前:“是不是休息下,长时间保持个姿势,容易造成肌肉疲劳。”
高山杏:“谢谢……不过,很多都在睡觉时是保持个姿势。”
“有道理。”曹云从不会对没有利益话题去辩驳和争论,不是因为这点他才成为律师,而是成为律师之后曹云知道,个人很难说服另外个人,所以才有法庭,才有仲裁机构。
曹云拿卷宗想会,道:“高小姐,真正从事律师行业不过年半时间,并且从来没有接触过刑事案,看下来发现有很多地方不太明白。能不能请你休息会,指导下?”
态度很好,虚心请教,高山杏虽然不太愿意,但是手还是离开键盘,站起来拿起桌子上饮料,做个手势,两人到沙发处落座。高山杏问:“有哪些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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