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符咒,将那烟雾封入符纹,然后指尖转,符纹洞穿他额心,直达脑髓灵宫。
像把剑刺穿头颅,又如雷亟,炽热剧痛蔓延全身,扶岚整个人震颤瞬。尔后他手跌落身畔,恬静眸子变得无光,漫长黑夜钻进他眼眸。额心那寸殷红伤口流下蜿蜒血,鲜红,刺目。
戚隐怔怔蹲在他身边,泪水扑簌簌滴落脸颊,心脏像被谁撕开,血淋淋地疼。这分明是他给戚灵枢乾坤袋,怎会在扶岚手里?然而切都连上线,他记起来,初见这具被遗忘在世间角落骨骸,它乾坤囊中就卧着银白色断发。
白鹿说得没错,这切早就已经发生,只是他不知道。
妖魔以气息辨人,个人容貌可以改易,声音会年纪增长而醇厚,只有气息,它源自血脉,生发于骨肉,很难改变。即便戚隐换心脏,变成非人非妖非魔怪物,可只要他保存着这具肉身,他气息就依然保留着从前痕迹。原来扶岚脑髓灵宫上刻痕不是谁对他折磨,是他自己将戚隐气息刻入魂魄。
所以扶岚孤僻迟钝,却与他有着天然亲近。所以扶岚不饮不食,却独独喜爱他鲜血味道。所以在巴山月镜,那个废弃小木屋,扶岚对他说:“好像很久很久以前,就是哥哥,你就是弟弟。”
扶岚爱他,不是因为神祇“保护戚隐”低语,而是因为这刻在神魂中符咒,他自己施加给自己、不可解、无可逆咒术。
吴塘细雨,寂寥长巷。
他们不是初识相遇,而是久别重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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