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绕着球场缓慢地走着,眼睛看着脚尖,好像在想着自己事情。只足球从他眼前飞过,
磨盘弄死,从根上说,也是赤发鬼原因。”
“里面有十个烧饼吗,妈?”
“有。如果你到京城找到他,你和他说什啊?”妈妈声音里掺进更多吸气声音。
“妈脚让磨盘砸坏,耗子肇来看过……”
“你要说,是久天儿子久藏,今天来取你项上人头,明年今天就是你忌日。”
“明年今天就是你忌日。”
“是这说,儿,把窗子关上吧,妈妈冷。”久藏关上窗户之后,气味消失,他回过头来,发现妈妈只手从被子里支出来,已经咽气。他把妈妈手放回去,只秃鹰飞过来扑在窗户上,“哗啦”声,窗户颤动起来,他没有害怕,是久天儿子久藏,今天来取你项上人头,明年今天就是你忌日,他在心里说遍。然后拉开柜门,打开那个包裹,里面果然有把刀,把扇面样杀猪刀。把刀拿在手里掂量掂量,分量正好,刃也完好无损,新样。打开窗户,放秃鹰进来,秃鹰刚刚落在妈妈胸口,他抬手刀,把秃鹰脑袋砍下来。
三
律师给地址十分详细,小说家作息时间和活动区域也十分详细,写在另外张纸上。钱果然是好大笔,用牛皮纸捆着,是美元,上面画着富兰克林半身像。找到家能够处理外汇业务银行,开张新卡,把钱存进去,密码是妻子生日,和过去样,因为钱数太多,只有这个密码比较稳妥。办完事,在旁边面馆吃碗拉面,吃得满头大汗,看看手表,下午四点二十分,离小说家去大学足球场散步还有十分钟。律师约谈地点离小说家家相当近,甚至怀疑,透过那个空荡荡办公室窗户,可以看见小说家书房。四点二十六分,坐上球场看台,群大学生穿着五颜六色运动服在土球场上踢着足球,聚精会神地看着他们:努力地想把球踢进两个石头摆简易门里,可是怎也踢不进去。忽然明白,现在情况是,不是小说家和老伯只能留下个问题,而是和小说家两个人,只能留下个。
四点三十分整,小说家从侧门走进足球场。虽然是七月,正是这里全年最热时候,他却穿件红蓝格子长袖衬衫,条深蓝色牛仔裤,脚上穿着不知是什牌子黑色运动鞋,其鞋之丑,与身上颜色之不协调,好像是偷别人鞋。看起来不像是三十岁人,更年轻点,戴着黑框眼镜,低着头用那双奇丑无比笨重运动鞋慢慢走着。目测来看,和资料上写基本致,体重不足六十五公斤,缺乏运动,上肢尤其瘦弱,胳膊几乎和女人般细,近视眼不是十分严重,可是因为有定程度弱视,如果摘下眼镜,面前马上片混沌。如果说定要杀个人话,这样人恐怕是相当可心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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