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顿饭,爸想要说服,去市局坐办公室,做文职工作。拒绝,结果爸提前结账,把扔在饭桌旁走。
和他达成协议之后,趁他俩不在,回趟家,收拾自己些东西,搬到局里安排宿舍。申请获得批准,成名实习刑警。开始半年里,参加几次相对轻松行动,那阵子搞逃犯清理,和几个老警察起,走七八个省市,在村庄,在工地,在矿井,把逃几年或者十几年杀人犯带回来。没有点危险。记得其中个人刚从矿下上来,看见们在等他,说,洗个澡。老警察说,来不及,车等着呢。走过去给他上手铐。他头发上都是煤渣,年少时玩伴,随便哪个,看着都比他强悍多。他说,回去看眼老婆孩子。老警察说,让他们去看你吧。在奔机场路上,他只说句话,你们早来就好,把那娘俩坑。
2007年9月,正式成为刑警,出警时可申请配枪,若是要案,可随时配枪。9月4日晚,和平区行政执法大队个城管,喝些酒穿过公园回家,遭到枪击,尸体被拖到公园人工湖里。市局刑警开动员会,骨干们又单独开案情分析会,这是这个月里第二个遭到袭击城管。第个被钝物砸中后脑,倒在自家楼洞口,再没起来。因为毕业成绩还可以,实习期间表现也过得去,分析会时允许旁听。枪是警用手枪,子弹也是警用子弹,64式7.62毫米手枪,64式7.62毫米子弹。被枪击城管,也曾先被钝物击中后脑,从法医鉴定和现场分析,这击并未致命(怀疑是锤子或扳子),他负伤逃走,袭击者追上再给予枪击。那个城管不认识,和也不是个系统,但是葬礼还是参加。因为上面要求,葬礼比较简单,遗像也没有着制服,而是穿着休闲装,看上去很轻松样子。作案手枪,有记录可查,十二年前属于个叫蒋不凡警察,那是次不成功钓鱼行动,凶手逃脱,他成植物人(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他脑袋被车玻璃击中后,又被钝物击打),因为是工伤,所有费用都由市局承担。受伤时他还未成家(虽然已经三十七岁),去世之前直由父母照顾,1998年在病床上停止呼吸。从未醒来,也从未留下只言片语。那次行动另个后果,是他携带两把警用64手枪,两个弹夹,共十四发子弹,丢。
当时案子是起劫杀出租车司机串案,直未能侦破,不过蒋不凡出事之后,这起系列案件也随之停止。而这两起袭击城管案子,有着内在联系,因为这两个城管比较著名。他们在上个月次行政执法中,没收个女人苞米锅,争执中,女人十二岁女儿摔倒在煤炉上,被严重烫伤面部,恐怕要留下大片疤痕。两人因此登上报纸网络等各种传媒,而有关部门对这起事件定性是,女孩属于自己滑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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