唱首歌就能被叫哥,也说不出来,反正就也……特别爽。
“您是歌手吗?”大叔忽然问。
……怎说?该说以前是吧,但又要怎解释现在不是……
“他是。”塞林格说。
说完他起身将贝斯还给男生,心情难以描摹,不管是为避免尴尬,还是他真心如此想,总之这两个字都……非常美好。
站在广场上搭建台子上,看着所有人麻木行走样子,真是恨不得能把整条街都喊醒,所以总是用力地唱,唱歌时候,想象自己是件乐器,要把自己弹到发烫。
男生轻敲三下手鼓,大叔吉他,塞林格贝斯,依次加入,在这两位无可挑剔乐手手中,音乐声让这条盛夏街道好像下进入萧瑟冬天。
Shapeofmyheart,但唱并不是心,不是杀手Leon,也不是Sting,唱是此刻为伴奏贝斯人,这是塞林格为大叔选歌,也是他自己心形状。
Hedoesn'tplayforthemoneyhewins
Hedoesn'tplayforrespect
这是首不适合把自己“弹到发烫”歌,但每当唱到“That'snotmyshapeofmyheart”时,还是能感到胸腔里摩擦热量,还是忍不住想叫醒这条沉睡街,把歌声送到更远地方。
歌曲有段口琴吹奏,将这段哼唱过去,只觉得那刻,冬雪消融,头顶都是阳光。生有这样刻,即使不能拿满分,似乎也不枉来人世间走趟。
停下来听们演唱人并不多,这首唱完,也只收获稀稀拉拉四个路人掌声,回头看向塞林格,他抱着贝斯抬头看着,没有说话。
像个盼着老师表扬愣头青,明明老师都不想说什,还不愿放过他眼角眉梢每处微表情。
“哇靠,哥你唱得好听啊!”男生个劲为拍鼓,“说不出来,反正就是……特别有穿透力!”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可能部分章节内容会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