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克斯没有犹豫,跑进那栋华美大房子,和它相比,金玫瑰庄园房子就好像是乡下小屋子,怪不得以前伊格尔主人老是嫌弃金玫瑰庄园呢。
然而,这栋大房子里除几个扫洒女仆之外,也根本没人在,主人根本不在家中,仆从也就显得格外懒散。
佩克斯疑惑地在这方面到处看看,完全没有找见人,索性就蹲在个角落里听两个女仆聊天。
反正好像也不危险,就不用辛辛苦苦地躲进暗影里吧?
“……去王宫已经好多天啊。”
反正现在猫比之前瘦多,应该不至于再被从暗影里挤出来。
猫真会很害怕,那个萨丁好厉害,根本就很难躲掉!
“其实被抓到也没有关系,萨丁认为你是少爷猫不会太为难你。”
佩克斯非常不想动,但是在裴森严厉目光下,还是只能磨磨蹭蹭地出门。
在夜晚时候,只黑猫在外面跑动几乎不会引起人注意。
找家带住宿酒馆暂时住下来,开始想办法打听消息。
他在路上足足花十九天到时间,这还是他近乎日夜兼程,只休息最短时间来恢复精力所用天数。
因此,他看上去有些疲惫,而佩克斯更是因此瘦圈,肥猫好不容易养起来膘掉不少。
“佩克斯,你听说。”坐在酒馆那张称不上太干净床上,裴森看着精神比他更萎靡黑猫,“你今天想办法混进伯克安格府邸内看看,试着能不能听到什消息。”
佩克斯有气无力地“喵”声,你为什要这为难猫?猫根本不会做这种事!
“陛下身体不太好,们大公多照顾些也是应该。”
“他们都说大公和陛下是那种关系……恐怕也只有陛下,才配得上大公阁下吧。”女仆在提起伯克安格大公时候,口吻里都有种难以抑制憧憬和倾慕。
“大公阁
比起裴森自己,利用佩克斯才是最好办法,这只魔兽现在是裴森宠物,在游戏系统之下,身为宠物佩克斯天然能够和裴森沟通交流,这是别人不具备优势。
当然,前提是能够驱使得动这只懒猫。
佩克斯以与身材不相符敏捷程度悄悄从侧蹿进伯克安格家花园。
它知道这是前主人父亲家,作为只高等魔兽,佩克斯智商并不低,它平时看起来像是只正常猫,但其实论智商水平,不会比人差。
花园里静悄悄,个人都没有,它转圈,连园丁、女仆或者男仆都没瞧见,这里仿佛根本没有人住!
“暗影猫就该做这种事,”裴森仿佛知道他在想什,强调说,“并没有让你去打架,只是去打听消息,而且照理来说伯克安格府邸并不会太危险。”
又不是让它去莱瑟所在王宫。
谁说不危险?猫才不上当,那位大公身边肯定有很多保护者。
再说,万碰上萨丁怎办?
“如果真看到萨丁,你就躲在暗影里,千万不要被他抓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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