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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本网 > 剑来 > 第二百四十三章 千军万马之前,我喝一口酒

第二百四十三章 千军万马之前,我喝一口酒(4 / 15)

那位风流倜傥、气度迥异于曹峻年轻人,名为曹茂,正是龙泉郡新任窑务督造官,礼部衙门直辖*员,玉树临风,在大骊官场有曹家玉树美誉。当时在槐宅驿站迎接大骊国师,也就曹茂骑,浑身酒气,晃晃悠悠下马进驿站,足可见

这跟上坟添土是规矩,祖祖辈辈留下来,都不用讲什道理。今天杏花巷有人成亲,娶位桃叶巷那边富贵女子,杏花巷这户人家口碑好,当年便是马婆婆那样风评不好老妪,都跟这户人家都走得近,所以光是酒桌就摆将近二十桌,只要随便给个红包,无论是粒碎银子,还是几颗铜钱,都能上桌吃饭,沾沾喜气。

酒桌上,有几张陌生脸孔,为首人还算熟悉,是泥瓶巷栋老宅老人,富家翁装束,经常在小镇逛荡,久而久之,就混熟脸,姓曹,街坊们习惯喊他老曹,老曹对谁都和和气气,笑脸相迎,没啥有钱人架子,跟周边市井百姓都能瞎聊半天,与成亲这户人家韩老汉就经常唠嗑,所以今天喝喜酒,包个大红包,给足面子,换上崭新衣服老汉还特意拉着儿子儿媳来敬酒。

老曹带三人同行,都姓曹,相貌俊俏年轻人曹峻,也住在泥瓶巷曹家老宅,还有对从外乡赶回小镇爷孙,据说都是老曹京城亲戚,看样子,混得不差,像是读书人出身,而且像是带着点官气,当然也有可能是京城人物,都这样。

老曹是个喜欢热闹,经常端着酒杯主动跑来跑去敬酒,桌旁边那对京城人氏曹氏爷孙,明显不太适应这种闹哄哄场景,不太放得开手脚,坐在原地,偶尔夹筷子菜,喝口小镇酒肆中等价格烧酒,倒是曹峻相对自在些,脚踩在长凳上,自饮自酌,斜眼看着老曹跟些老头子称兄道弟,笑意玩味。

那位桃叶巷老亲家,虽然家道中落,可比起杏花巷,家底还是要殷实许多,所以就有些端着,杏花巷泥瓶巷街坊对此也觉得正常,福禄街桃叶巷门庭,再不如当年风光,寻常人家样高攀不起。如果不是老韩儿子有出息,如今在龙泉郡府当差任职,否则哪里有这份福气,娶位桃叶巷千金小姐?

老曹又去别处酒桌厮混,曹峻呲溜下喝口烈酒,深呼吸口气,赶紧夹筷子蹄膀肉,转头望向那对爷孙,用大骊官话笑问道:“咋,吃喝不惯?不然咱仨回头换个地儿,去酒楼吃顿好?”

袭素洁青衫老人笑着摇头道:“不用如此讲究,只是在京城斋菜吃惯,不适应喜宴上大荤大肉而已,并非是瞧不起此处风土人情。何况这龙泉郡槐黄县,本就是曹氏祖地,们当子孙,岂可忘本。”

容颜俊美曹峻点点头,笑眯眯道:“摊上这个不靠谱老祖宗,是们家门不幸。”

老人万万不敢接话。

置喙位十境剑修家族老祖,哪怕老人贵为大骊王朝上柱国重臣,也没有这份胆量气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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