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个夏天接着个夏天,其实过得也很快。知道,天气开始愈来愈热时,就会碰到若干新情况。案子定在重罪法庭最后轮中审理,这轮将于六月底结束。开庭进行公开辩论时,外面太阳正如火如荼。律师向保证,审讯不会超过两天。他补充说:“再说,到那时,法庭会忙得不可开交,因为您案子并不是那轮中最要紧桩。在您之后,紧接着就要审桩弑父案。”
早晨七点半钟,执法人员来提,囚车把送到法院。两名法警把带进间阴凉小房间,们坐在扇门旁候着,隔着门,可以听到片谈话声、叫唤声、挪动椅子声,吵吵嚷嚷,使觉得像本区那些节日群众聚会、音乐演奏完之后,人们就哄而上,清理场地,准备跳舞。法警告诉得等会儿才开庭,其中人递给支烟,谢绝。不会儿,他问是不是“心里害怕”。回答说不。甚至说,在某种意义上,倒挺有兴趣见识见识如何打官司,这辈子还从来没有见过打官司呢。另个法警接话茬说:“这倒也是。不过,见多就累得慌。”
过会儿,房间里个小电铃响。他们给摘下手铐,打开大门,带走到被告席上。整个大厅,人群爆满。尽管窗口挂着遮帘,阳光仍从些缝隙透射进来,大厅里空气已经很闷热。窗户仍然都关着。坐下来,两名法警左右看守着。这时,才看清面前有排面孔,他们都盯着,明白,这些人都是陪审员,但说不清这些面孔彼此之间有何区别。只是觉得自己似乎是在电车上,对面坐位上有排不认识乘客,他们审视着新上车人,想在他们身上发现有什可笑之处。马上意识到这种联想很荒唐,因为面前这些人不是在找可笑之处,而是在找罪行。不过,两者区别也并不大,反正就是这想。
在这个门窗紧闭大厅里拥挤着这多人,这真有点使头昏脑涨。朝法庭上望望,没有看清楚任何张面孔。现在认为,这首先是因为没有料想到,整个大厅人挤来挤去,全是为来瞧瞧这个人。平时,世人都没有注意到。来到法庭上,总算明白,就是眼前这片骚动起因。对法警表示惊讶说:“这多人!”他回答说这是报纸炒作结果。他给指出坐在陪审员席位下张桌子旁边伙人,说:“他们就在那儿。”问:“谁?”他说:“报社人呀!”他认识其中个记者,那人也瞧见他,并向们走来。此人年纪不轻,样子和善,长着副滑稽面孔。他很热情地跟法警握握手。这时,注意到大家都在见面问好,打招呼,进行交谈,就像在俱乐部有幸碰见同个圈子里熟人那样兴高采烈。也就明白自己为什产生种奇特感受,觉得这个人纯系多余,有点像个冒失闯入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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