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站住,互相看着对方:她眼睛里有丝钦慕,他则是捉弄,但那不是恶意捉弄——而是含笑致意。
“去尝尝那是
。她曾经生气地问他:“你到底是什意思?”他回答说:“如果你不知道话,‘鼻涕虫’意思是火车头炉膛里大火。”“你从哪里知道?”“从站在塔格特熨斗旁边那位先生那儿。”他讲五种语言,英文说得不带点口音,是那种准确、有教养,又故意夹杂着俚语英文。作为报复,她叫他费斯科。他大笑着,既开心又有点恼火,“如果你们这些野人非得糟蹋你们这座伟大城市名字,至少别糟践到头上来呀。”不过,他们慢慢地都喜欢上他们绰号。
那是从他们在起第二个夏季开始,当时他十二岁,她十岁。那个夏天,费斯科每天清晨都会失踪,没人能发现其中缘故。他天还不亮时候就骑车跑掉,然后按时回到露台,坐在午餐用白色水晶制成餐具面前。他很有礼貌,非常准时,还有点儿装作什都不知道样子。达格妮和艾迪问他时候,他大笑着,拒绝回答。在个凉意袭人、天刚蒙蒙亮清晨,他们曾想跟踪他,但最后只得放弃,如果他不想被人跟踪话,没人可以盯得住他。
过阵子,塔格特夫人开始担心起来,决定搞清楚。她直没弄明白他是怎绕过童工法去工作——他与调度员私下谈好——负责替他在距此十英里外、塔格特泛陆运输公司个分点跑腿。那个调度被塔格特夫人亲自登门拜访惊呆,他做梦也没想到替他跑腿居然是塔格特家客人。当地铁路员工们都管这孩子叫弗兰克,而塔格特夫人也不愿意把他全名告诉他们,只是说他工作没有被父母许可,必须立即停止。那个调度员很不愿意他走,说弗兰克是他们用过最好个跑腿。“绝对想留下他,也许们可以同他父母做个交易?”他请求说。“恐怕不行。”塔格特夫人含糊地搪塞过去。
“弗兰西斯科,”她在回家路上问,“如果你父亲知道话,他会怎说?”
“父亲会问活儿干得好不好?他就想知道这个。”
“行,可是认真。”
弗兰西斯科非常得体地看着她,他彬彬有礼是出自几个世纪积淀下来教养和礼仪熏陶,但他眼里某种东西令她对他礼貌仍有所怀疑。“去年冬天,”他回答说,“在条运送德安孔尼亚铜矿产品货轮上当服务生,跟船起走。父亲找三个月,但回来后,他就是那样问。”
“这说,你冬天就都是这过来?”吉姆·塔格特插嘴道。吉姆笑里有种胜利味道,是找到让他感到轻蔑理由胜利。
“那是去年冬天,”弗兰西斯科愉快地说,语调还是样天真和随意,“前年冬天是在马德里过,在阿尔巴公爵家里。”
“你为什想在铁路工作?”达格妮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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